Site icon EIC 中天移民

已批准的 I-129F 申請書對 K-1 申請簽證的四個月有效期是什麼意思?

當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批准 I-129F 外籍未婚配偶申請書後,外籍未婚配偶通常有四(4)個月的時間,向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申請 K-1 未婚配偶簽證。

然而,由於從批准的申請書被送到並接收至國家簽證中心,然後再轉交給外籍未婚配偶所在的使領館進行簽證面試,這段過程所需的時間,可能需要重新驗證申請書的有效性。雖然面試的領事官員通常會自動重新驗證過期的申請書,但有時會要求證明美國公民和外籍未婚配偶依然有意在外籍未婚配偶抵達美國後的九十(90)天內結婚。要求提供更新的證明文件顯示繼續的結婚意圖,旨在確保該對情侶的真實關係依然有效,並幫助減少對過時或已放棄的申請的延長處理。

儘管沒有法定限制申請書可以重新驗證多少次,但如果使領館確定該對情侶不再計劃在外籍未婚配偶抵達美國後九十(90)天內結婚,該使領館可以將已批准的申請書退回給 USCIS。因此,那些申請書處於待審狀態且已等待較長時間的訂婚情侶,建議諮詢經驗豐富的移民律師,考慮其他可行選項。

如需更多信息,請與我們聯繫 info@enterimmi.com

Exit mobile ver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