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icon EIC 中天移民

美國國家簽證中心/美國在台協會不再接受台灣出生證明

2024 年的某個時間點,美國國務院(“DOS”)在沒有公告的情況下,更新了其對台灣的互惠文件清單中對出生證明的要求。出生證明似乎不再是台灣國民所需或可被接受的文件。現在,唯一被接受的出生證明文件為「個人戶籍謄本」。

個人戶籍謄本是台灣更完整的戶籍制度的一部分,所有台灣國民皆須向台灣政府完成戶籍登記。謄本提供一戶家庭成員及其彼此關係的紀錄,包括出生、結婚及死亡等細節。

此外,國務院國家簽證中心不接受現在普遍提供的中英文對照版本。國家簽證中心要求提供戶政事務所核發的正本中文版與正本英文版,儘管我們曾成功提交原始中文版的翻譯版本。

美國國務院互惠文件清單中對台灣出生證明的描述現在為:

出生證明

 

若您對於來自台灣的簽證或移民事宜有任何疑問,請聯絡我們info@enterimmi.com.

Exit mobile ver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