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1/E-2簽證
E-1及E-2簽證,是發給與美國維持通商及通航條約國家的公民,為他/她們提供非移民簽證身份。申請人必須是到美國從事實質貿易活動(E-1),或是申請人正處於投入實質資金的過程當中(E-2)。申請人可以直接在居住地的美國領事館辦理E簽證申請。
- 申請人必須是條約國家的公民
- 申請人要前往美國的該貿易企業必須具有該條約國家的國籍(企業所有者為該條約國家的公民)
- 該國際貿易必須是「實質的」 這裡指的是必須有龐大而持續的貿易量
- 該貿易必須主要是往來於美國和該條約國之間
- 貿易是指貨物、服務和/或技術的國際交流
- 申請人必須受僱擔任主管或經理級的職位,或者必須具有高度的專業技能
- 申請人必須是條約國家的公民
- 證明資金來源的合法性(不如EB-5嚴格)
- 積極參與投資過程
- 該條約國家的申請人或是公民必須持有該企業至少50%的所有權
- 申請人必須具有發展或是指導該企業的能力
- 申請人必須證明在美國的居留期結束時有離開美國的意圖
- 根據企業的性質和地點而有所不同,但是申請人的目標資金應設在大約US$250,000左右
- 必須證明對資本和資產的控制權和所有權,包括已投入的資金
- 只要所有的條件仍持續符合要求,E簽證申請人可以不限次數的申請延期
- 若符合資格,您取得E簽證後還是可以申請移民簽證
- 簽證無名額限制:E 簽證目前並沒簽證名額的限制
- 配偶和小孩都可以取得簽證:您的配偶和小孩(21歲以下)可以在美國生活、工作和就學
- 準備和處理E簽證的時間可以在最短1-2個月之內完成,讓您和眷屬迅速遷移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