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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的 I-829 被拒絕,我還可以離開美國後再返回美國嗎?
在 Form I-829(投資人解除永久居留條件申請)遭到拒絕後離開美國,具有高度風險,且非常不建議這麼做。雖然在移民法上,投資人及其家屬在移民法官作出最終遣返命令前,仍然保有「有條件合法永久居民(CPR)」身分,但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在邊境執行上採取相當嚴格的政策,即使某些做法可能並不適當,也可能對您重新入境美國的能力提出質疑或造成阻礙。 [...]
改革與誠信法案下區域中心的就業創造規定
在評估 EB-5 投資是否符合「為合格美國勞工創造至少 [...]
什麼是 K-3 簽證,它與 CR-1/IR-1 簽證有何不同?
K-3 簽證是發給與美國公民結婚的外國配偶的非移民簽證。與 K-1 [...]
David Enterline 獲 IIUSA 頒發 2025 年 I-829 申請表彰獎
中天國際法律事務所的 David Enterline獲得 [...]
K-1 未婚夫/妻簽證申請人將接受社交媒體審查
自 2026 年 [...]
鄉村地區投資的優先審理
2022 年EB-5 改革與誠信法案(“RIA”)為鄉村地區投資建立了優先審理機制,確保針對這些地區的 [...]
瞭解您的權利:合法永久居民在美國入境口岸被拘留之應對指南
與所有國際旅遊者一樣,合法永久居民(又稱為綠卡持有者)在抵達機場或陸路入境口岸時,也需接受美國海關邊境保護局(以下簡稱“海關”)的檢查。雖然合法永久居民在出國旅行後返回美國時比非移民享有更多權利,但目前所有非公民在入境時都會面臨更嚴格的審查,審查內容包括過往的移民問題、與警方的接觸情況以及政治活動。因此,在返回美國時瞭解自身權利至關重要 回美居民與入境外國人的區別 作為合法永久居民,海關將對您進行檢查,以確定您是“回美居民”還是“入境外國人”。如果海關認定您是“回美居民”,您應該能夠快速辦理入境手續並獲准進入美國。但是,如果海關認定您有以下情況,則會將您視為“入境外國人”: [...]
EB-5 區域中心的設立
2022 年EB-5 改革與誠信法案(“RIA”)對 [...]
F4 簽證公告更新:親屬兄弟姊妹移民的等待時間
美國移民制度提供一條特定途徑,讓美國公民可以為其兄弟姊妹申請合法永久居留(綠卡)。家庭類移民第四優先(F4)類別,適用於年滿21歲之美國公民的兄弟與姊妹。 儘管這是家庭團聚中相當常見的一種途徑,但由於年度簽證配額的限制以及全球需求量高,F4 類別的等待時間是所有家庭類移民中最長的。 [...]
美國 EB-5 投資移民區域中心計畫:歷史、臨時性質與到期時間表
2022 年EB-5 改革與誠信法案(“RIA”)重新授權並改革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