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投資移民的投資者和區域中心申請費將調漲

美國國土安全部(DHS)發布了一份法規制定提案通知(NPRM),以調整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提供的各種移民福利申請費。在NPRM中,包括對EB-5投資移民計畫(EB-5計畫)所使用的許多表格之建議收費。 在EB-5計畫裡的各種申請費用擬調漲如下: 投資者表格: I-526外國企業家移民申請表格,和I-526E區域中心投資者移民申請表格,申請費將從3,675美元調漲到11,160美元; I-829投資者申請取消永久居民身份條件表格,申請費將從3,750美元調漲到9,525美元。 這些申請費調漲的比例很大。 區域中心和項目表格: I-956區域中心指定申請表格,這份新表格取代了之前的I-924表格,申請費將從17,795美元調漲到47,695美元; I-956F商業企業投資批准申請表格,這是2022年EB-5改革與誠信法案所祭出的新表格,提議申請費為47,695美元。 對於想要申請和營運區域中心、每年維護區域中心並贊助投資項目的公司將需為此付出相當大的成本。我們預計這將使許多現有的區域中心倒閉,並打消新公司申請區域中心批准的念頭;因此,將會減少和限制EB-5計畫的機會。 [...]

殷大為律師提交I-526E表格,進入EB-5投資移民計畫的新時代

中天移民在2022年9月8日這天開啟了EB-5投資移民計畫的新時代,中天移民總裁殷大為律師為透過EB-5移民簽證類別尋求合法永久居留的EB-5移民投資者提交了I-526E「區域中心投資者移民申請」表格。 該投資者為香港公民,將是首批根據2022年3月通過的新EB-5改革與誠信法案(EB-5法案)提交I-526E表格的申請人之一。該申請附有區域中心的I-956F表格收據通知一起提交,區域中心在提交所需的I-956F商業企業投資批准申請表格後,於8月中旬收到相關收據通知。這位投資者很可能有資格獲得百分之十的EB-5「簽證名額預留」之一,因為該投資位在高失業率地區。 每年大約有10,000個EB-5簽證名額。在這10,000個簽證名額中,EB-5法案為投資於特殊地區的EB-5合格企業的投資者劃分了三類簽證名額的預留:10,000個EB-5簽證名額中的百分之二十(20%)保留給投資於鄉村地區的投資者;百分之十(10%)保留給投資於高失業率地區的投資者;百分之二(2%)保留給投資於合格政府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資者。每年剩餘和任何未使用的簽證名額將提供給任何其他之前提交過I-526申請或正在提交新申請,但不再有資格獲得簽證名額預留的EB-5投資者。 如果您正在考慮通過EB-5投資移民簽證類別獲得美國合法永久居留權,您應該考慮儘快進行,以免落後於每年即將開始分配給早期投資者的32%預留簽證名額。 欲了解更多資訊,歡迎通過info@enterimmi.com與我們聯繫,並諮詢我們在臺北市、胡志明市和馬尼拉的美國移民律師。 2022年版權所有。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本文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本文所表達的僅為中天移民之意見。

和解協議確認EB-5區域中心計畫和投資者可以繼續前進

2022年8月25日,多名原告針對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美國移民局)的兩起案件達成了和解,美國移民局重新授權了先前批准的區域中心,而在2022年3月EB-5改革與誠信法案頒布後,美國移民局曾取消相關區域中心的授權。 和解協議同意以下條件: 先前獲得授權的區域中心保留其授權; 先前獲得授權的區域中心必須在2022年12月29日之前提交I-956表格,並支付申請費,以維持授權; 先前獲得授權的區域中心無需等待I-956表格的批准,即可提交並接受美國移民局的裁決; 先前獲得授權的區域中心可立即提交I-956F項目申請表格; 如果區域中心在提交I-956F表格給美國移民局後的十個日曆日內,沒有收到正式的收據通知,投資者可以在I-526E表格申請中使用I-956F已提交的其他證據,例如區域中心提供給投資者的移民局郵箱收據或已兌現的支票或已支付的信用卡費用; 先前獲得批准的區域中心未能提交I-956表格申請或修正,這點不會成為美國移民局拒絕投資者I-526表格或I-829表格申請的依據; 美國移民局將更新其官網、表格和說明指南,以符合和解協議的條款。 如果您對EB-5投資移民簽證有任何疑問,歡迎通過info@enterimmi.com與我們聯繫,並諮詢我們在臺北市、胡志明市和馬尼拉的美國移民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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