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CIS延長特定EAD的有效期至五年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正在更新其政策手冊 非美國公民(即在美國沒有綠卡的人)必須具有就業許可,才能在美國內合法工作。儘管某些類別的非美國公民根據其非移民簽證分類(例如H-1B、L-1公司內轉移者、E-1/E-2條約交易商或投資者等)被授權從事就業,其他非美國公民,如B-1家庭傭人 目前,USCIS對以下非美國公民類別發放的EAD提供最長為2年的有效期: 避難者和難民; 獲得遞解或驅逐暫緩的非美國公民; 根據INA 245正在進行身份調整申請的非美國公民; USCIS對作為難民入境的非美國公民以及尋求遞解暫緩或取消驅逐的非美國公民發放的EAD提供最長1年的有效期。 為了減輕對公眾和USCIS的負擔,政策指南正在修訂,將這些非美國公民類別的最長EAD有效期提高至最長五(5)年。 有關更多信息,請聯繫我們 [...]

部分香港居民暫緩强制離境

2021年8月5日,Biden總統發佈了《部分香港居民暫緩強制離境》備忘錄(備忘錄),指示國土安全部(DHS)採取適當措施,將現時在美國的香港居民的離境延後18個月。被延後遣送出境的在美香港居民也可以通過美國公民和移民服務局(USCIS)申請就業授權。備忘錄進一步指示國土安全部長Alejandro N. Mayorkas考慮暫停對香港居民且為F-1非移民學生的監管要求。我們必須等待並觀察USCIS將如何實施這些措施。 DHS部長Mayorkas表示:「為這些人提供安全和保護的决定是基於中華人民共和國(PRC)對香港民主、權利和自由的持續攻擊……美國與香港人民站在一起支持權利和自由。」 該措施將適用於備忘錄發布日起人在美國的任何香港居民,但以下情況除外: (1) 在備忘錄發布後自願返回香港或中國的人; (2) 自備忘錄發布起未在美國連續居住的人; (3) [...]

中天移民合作夥伴獲得高度複雜的I-130申請的批准

中天國際移民顧問有限公司很高興分享另一個最近的成功案例,其在越南的的合作夥伴為客戶解決了一件221(g)拒簽案件。 該客戶是美國公民(Joe)和他的越南妻子(Jane),在Jane多次非移民和移民簽證申請被拒之後,與我們進行了諮詢。 幾年前,Jane向胡志明市的一家旅行社尋求B-1/B-2旅遊簽證的建議。 旅行社建議未婚但有越南男友的Jane在她的DS-160簽證申請表(「DS-160」)中指出她和男友已結婚。 美國駐胡志明市領事館(「美國領事館」)根據《移民和國籍法》第214(b)條拒絕了Jane的旅遊簽證申請。 此後不久,Jane被介紹給Joe,Joe去了越南與Jane和她的家人見面。 Joe和Jane的關係發展迅速,並意識到他們想共度一生。 Joe為Jane提交了I-129F申請書。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批准I-129F申請後,此案轉發給了美國領事館,以辦理Jane的K-1簽證申請。 在Jane的K-1簽證面談中,領事官員問了有關Jane為什麼在先前的DS-160上寫到結婚的問題。 [...]

香港出生的國民面臨移民簽證漫長等待時間

2020年7月14日,川普總統簽署了「2020香港自治法」,同時簽署一份關於「香港正常化」的總統行政命令。這份行政命令(EO)的目的是為了暫停或取消對香港的優惠待遇,包括在美國移民法下對香港國民和中國國民有區別待遇。 該EO引述了關於美國和香港關係的好幾條法律,包括1992年的《美國-香港政策法》第202條、1990年的《移民法》第103條以及1952年的《移民和國籍法》第203(c)、212(l)和221(c)條。該EO給予相關機構15天的時間來執行總統的命令。 這對香港護照持有者會有深遠的影響。 根據EO的第2條,川普明確的取消了香港護照持有者與中國護照持有者相較之下之所擁有的優惠待遇。這樣做的效果就是在簽證分配、簽證效期和簽證申請費方面給予香港國民和中國國民一樣的待遇。 這其中最嚴重的是 – 簽證分配 – 美國將超額的移民簽證類別(基本上就是中國國民的所有類別)的簽證分配給香港國民的改變。香港國民現在將會被歸納在「中國大陸 - [...]

2023-01-05T17:16:31+08:002020-07-22|Categories: 移民簽證|Tags: , |

K-1簽證申請人是否會需要提供DS-5540公共負擔問卷?

公共負擔新規要求移民和非移民簽證的申請人要提供一份詳細的DS-5540公共負擔問卷,來確定他/她們是否有可能會在未來成為公共負擔。雖然K-1簽證是一份允許申請人單次入境美國後需要提交調整身份的官方非移民簽證,K-1簽證其實是介於非移民簽證和移民簽證之間。 雖然K-1簽證申請人不需要提交I-864生活保證書,I-134表格也只有在領事館面談官認為有用的時候才需要提供,這次的公共負擔新規允許領事館官員要求K-1簽證申請人完成一份DS-5540表格以協助評估該申請人是否有可能會成為公共負擔。 9 FAM 302.8-2(B)(4) (U) Applying INA 212(a)(4) to [...]

DS-160線上申請對於申請美國簽證來說有多重要?

對於某些美國簽證,具體來說像是B-1/B-2訪客簽證(通稱為旅遊簽證),DS-160線上申請是這份美國簽證申請程序中最重要的部分。DS-160不僅提供了領事館官員重要的個人信息來決定是否批准該次簽證申請,也是領事館官員在確定申請人是否有資格獲得美國簽證時需要審閱的唯一一份文件。 如果根據美國移民與國籍法214(b)條款,該人士被拒發美國簽證,DS-160也可以用於證明美國簽證申請人與其母國之間有足夠的聯繫,來克服之前的拒簽。舉例來說,DS-160有特別問到申請人是否曾經被拒簽過並且提供能夠解釋當時的情況的欄位。既然DS-160並沒有限制最多能夠寫下多少字數,申請人可以自由的提供他/她們認為適當的信息,為當時的情況進行詳細的說明,希望能夠讓領事館官員對於之前的面談有更好的了解。這種解釋可以延伸用來證明美國簽證申請人在美國之外有足夠的聯繫,讓他/她們可以克服再次被拒簽。 欲知更多信息,請透過info@enterimmi.com聯繫我們。

川普發布公告要求外來移民人士必須要有健康保險

美國總統唐納.川普發布了一項公告,要求有意移民的人士證明他/她們可以負擔健康保險,這將成為海外的美國大使館或是領事館頒發移民簽證的先決條件。這項公告並不影響目前已擁有合法永久居民身份的居民,尋求庇護者、難民或是兒童。 這項新措施計劃將在11月3日開始生效,要求移民人士證明他/她們在入境美國後30天內會獲得健康保險或是證明他/她們擁有足夠的財力支付任何醫療相關的費用。這項保險可以是由個人支付或是由雇主支付,也可以是一份短期保險或是意外保險。 這項公告是基於美國移民和國籍法第212(f)款,授予總統權利宣布某些移民人士因為「違背國家利益」和「損害美國利益」的原因,不符合入境的資格。這和川普總統在2017就曾經使用過的禁止和穆斯林有關的主要幾個國家的人士入境美國是同樣的法律權利條款。我們預計這將會在法庭上受到質疑,認為這是過度行使總統權力,並要求政府證明使用新措施的正當性,但是最終的結果是不確定的。 欲知更多信息,請透過info@enterimmi.com聯繫我們。

2023-01-04T16:19:45+08:002019-10-09|Categories: 移民簽證|Tags: , |

公告: 美國國務院頒布了關於非移民簽證豁免申請的新規定

截至2019年5月6日,如果一位非移民簽證申請人按移民與國籍法(INA)第212(d)(3)(A)(i)款不符合申請資格,關於領事館官員推薦豁免一事,美國國務院 (DOS) 的一項新規定已經生效。在這項新規之下,領事館官員在有限定的情況下需要提交豁免申請。 這項新規的目的是為了增加只有在符合關鍵的國家利益的情況下才會考慮不符合資格申請人的豁免申請的透明度。國家利益定義如下: 外交關係: 拒絕非移民簽證會對雙方造成一些影響或是外國政府會對美方的高級政府官員提出疑慮。 國家安全: 非移民簽證申請人入境美國對美國的一項國家安全問題有所幫助。 執法領域: 非移民簽證申請人入境美國對美國的一項重要執法目標有所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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