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30日星期六,Internegra Immigration和Pearl Bay Consulting為印尼和越南投資者組織的EB-5網路研討會上,中天國際移民顧問有限公司的殷大為律師討論了EB-5投資移民簽證類別(EB-5)的最新變化。
殷律師解釋說,在2021年6月的Behring v. DHS,一名美國聯邦法官撤銷了2019年11月實施的EB-5條例,認定這些條例當時未經DHS(DHS)任命不當的部長合法授權。因此:
- 目標就業區(TEA)的最低投資額降回至50萬美元;以及,
- 舊法規下的TEA規則又回來了,通常對投資者更有利,因為它們允許更多的地點被指定為TEA。
EB-5 的第二個變化是,自 1993 年該法律通過以來一直是「試點」或臨時測試項目的投資移民計劃(計劃)於 2021 年 6 月 30 日到期,並且尚未通過國會重新授權。因此,由區域中心贊助的 EB-5 投資不能再計算間接創造的就業機會。這將取消大約 98% 在 6 月 30 日之前提交 I-526 申請表的 EB-5 投資者/申請人的資格。這些投資者現在處於不確定狀態,等待國會是否會重新授權該計劃以向這些投資者提供救濟。
如果您正在考慮在美國投資企業並通過 EB-5 簽證類別移民,那麼現在唯一可行的選擇是進行「直接 EB-5」投資。這意味著您的企業必須直接為美國工人創造 10 個工作崗位。隨著 EB-5 行業適應 EB-5 區域中心贊助企業的流失,越來越多的直接 EB-5 選項變得可行。
關於EB-5的更多訊息,請通過info@enterimmi.com與我們的辦公室聯繫,並諮詢我們在胡志明市,馬尼拉和臺北市的美國移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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