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COVID-19大流行,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又一次延長了申請人、請願人和請求人可以回應機構要求的期限。如果該要求、通知或決定上所列出的發放日期是在2020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26日之間,則此靈活性適用於以下情況:
- 要求補件;
- 繼續要求補件(N-14);
- 拒絕意向通知;
- 撤銷意向通知;
- 廢除意向通知;
- 終止區域中心的意向通知;以及
- 根據8 CFR 335.5(授予後收到減損信息)重新啟動N-400的動議;
在採取任何行動之前,若是在請求和通知上所設定的回應截止日期後的60個日曆日內收到上述請求和通知,USCIS會考慮對其做出回應。
此外,USCIS也會考慮表格I-290B上訴或動的議通知、或表格N-336關於入籍程序決定的聽證請求(根據INA第336條),如果:
- 該表格是在做出決定後的90個日曆日提交;以及
- 該決定是在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3月26日之間做出的。
根據先前所宣布的靈活性規定,USCIS會考慮表格I-290B或表格N-336,如果該表格是在USCIS做出決定後的60個日曆日提交,並且該決定是在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之間做出的
您可以造訪www.uscis.gov/coronavirus取得USCIS關於COVID-19的最新消息,或者如果您對回覆這些請求的截止日期有任何疑問或擔憂,您可以通過info@enterimmi.com與我們的辦公室聯繫,並諮詢我們在胡志明市,馬尼拉和台北市的美國移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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