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院(DOS)現在要求移民簽證申請人必須在其居住地所屬的領事轄區,或在其國籍所在國申請移民簽證。
即日起,如果移民簽證申請人在美國國家簽證中心(NVC)已經排定面談時間後,想要將其待審的移民簽證案件轉移至新的領事轄區,申請人應直接透過公共詢問表格聯繫NVC,而非聯繫大使館或領事館。
此外,如果移民簽證申請人要求在其國籍所在國以外的大使館或領事館面談,NVC 可能會要求提供額外資訊,以確認該地點確實為申請人的居住地,或確認是否符合例外情況。
國務院可能會因人道理由、醫療緊急情況或其他外交政策考量給予例外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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