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2022 年EB-5 改革與誠信法案(“RIA”)中,引入了 EB-5 签證類別的「同步提交」機制。此機制允許已在美國境內、符合資格的 EB-5 投資人,同時提交 EB-5 投資人移民請願書(Form I-526/I-525E,以下簡稱「EB-5 請願書」)及申請永久居留或身份調整(Form I-485,以下簡稱「身份調整申請」)。同步提交可縮短等待時間,並提供即時的好處,例如工作及旅行授權。
要符合同步提交資格,EB-5 投資人需滿足以下條件:
- 以合法非移民簽證(如 F-1、H-1B 或 L-1)入境並實際身處美國;
- 根據美國國務院簽證公告,其 EB-5 類別優先日為當期有效;
- 符合法律規定的身份調整資格,即未受限於某些移民限制,包括非法滯留或簽證狀態違規。
同步提交具有多項重要優勢:
申請人可獲得「提前假釋」 (“AP”)及「工作授權」(“EAD”),允許在 EB-5 請願書及身份調整申請審理期間合法出入美國及工作。此外,申請人無需前往美國領事館面試移民簽證,可在美國境內完成有條件永久居留的授予程序。
符合同步提交資格的投資人應與合格移民律師討論,以全面了解其權益及潛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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