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所有國際旅遊者一樣,合法永久居民(又稱為綠卡持有者)在抵達機場或陸路入境口岸時,也需接受美國海關邊境保護局(以下簡稱“海關”)的檢查。雖然合法永久居民在出國旅行後返回美國時比非移民享有更多權利,但目前所有非公民在入境時都會面臨更嚴格的審查,審查內容包括過往的移民問題、與警方的接觸情況以及政治活動。因此,在返回美國時瞭解自身權利至關重要

回美居民與入境外國人的區別

作為合法永久居民,海關將對您進行檢查,以確定您是“回美居民”還是“入境外國人”。如果海關認定您是“回美居民”,您應該能夠快速辦理入境手續並獲准進入美國。但是,如果海關認定您有以下情況,則會將您視為“入境外國人”

  • 已放棄或正式放棄您的合法永久居民身份
  • 已連續離開美國超過 180 天
  • 離開美國後從事過非法活動
  • 在驅逐或引渡程式進行期間離開美國
  • 犯有刑事罪行,除非您已獲得移民豁免;或試圖避開入境檢查。

 二次檢查:

如果發現問題並且海關不准許您快速入境,則可能將您帶到單獨的區域進“二次檢查”。被安排二次檢查本身並不一定意味著您遇到了麻煩,但您可能會被扣留數分鐘、數小時,甚至更長時間。在二次檢查期間,海關將決定是否應該允許您進入美國。在二次檢查期間:

  • 海關可能會詢問問題、進行核查,並收集您的個人基本資訊和生物識別資料(如指紋和照片)。
  • 您的手機、筆記型電腦或其他電子設備可能會被搜查並暫時扣留。搜查 可能包括檢查您的社交媒體活動。在某些情況下,設備可能會被扣留並在之後歸還。請參閱我們的電子設備搜查宣傳單,瞭解更多資訊。
  • 如果您的設備被海關扣留,您可以索要收據。
  • 如果海關對您的入境資格有疑慮,您可能會遭到拘留。

 關於 I-407 表格的警告:放棄合法永久居民身份

  • 海關可能要求您簽署 I-407 表格,即《放棄合法永久居民身份記錄》。在未與律師溝通之前,請勿簽署此表格。I-407 表格必須基於自願原則簽署。請務必瞭解以下幾點:
  • 在移民法官對放棄身份的推定進行裁決之前,您不會僅因為在境外停留的時0長而失去合法永久居民身份。
  • 政府必須在移民法庭的驅逐程式中提供清晰、明確且令人信服的證據,證明您放棄合法永久居民身份。海關無權在邊境作出此類認定
  • 如果您拒絕簽署 I-407 表格,海關必須向您出具移民法庭的出庭通知
  • 如果海關扣留您的綠卡,您可以要求在護照上蓋章以證明您的身份。如果他們拒絕,您可以預約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以下簡稱“移民局”)面談,申請在護照上加蓋 I-551 章以證明您的身份。

如果您被拘留——瞭解您的權利:

 如果海關認為您不符合入境資格,或者您拒絕簽署 I-407 表格,您可能會被拘留過夜或移交至移民拘留中心。但您仍然享有以下權利:

  • 您有權聯繫您的領事館。領事館可協助您聯繫律師或家人。
  • 您可以要求與律師談話,海關可能會駁回您與律師會面的請求,但為了留下正式記錄,最好是提出這一請求。
  • 在未接受法律諮詢之前,您有權保持沉默並拒絕簽署任何檔,特別是當您發現檔有誤或者對檔內容有異議時。
  • 您有權審閱所有為您準備的書面聲明,且這些聲明必須使用您能理解的語言。
  • 如果您無法完全理解提出的問題或提供的檔,您有權要求提供口譯服務。切勿簽署您無法理解的檔。

要求移民法官聽證的權利

如果海關聲稱您符合驅逐條件,您有權要求移民法官舉行聽證會。切勿放棄此項權利。是否撤銷您的綠卡身份必須由移民法官裁決,而非海關決定。

關於政治、宗教或行動主義的問題

海關可能會詢問您的政治信仰、所屬協會或參與抗議活動的情況。您沒有義務回答受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護的活動相關問題。您可以拒絕回答不恰當的問題。

出行前

如有以下情況,請在出行前諮詢移民律師:

  • 您有犯罪記錄(無論是輕微犯罪還是被捕記錄)或有未決的刑事案件。
  • 您有正在等待移民局或移民法庭審理的申請。
  • 您有過往移民違規記錄或與海關有過不愉快的接觸。
  • 您是有條件永久居民。

 重要提醒

  • 將您的律師和領事館的聯繫方式單獨寫在一張紙上並隨身攜帶。
  • 將旅行計畫告知您的家人,並在抵達目的地後與他們聯繫。
  • 若被拘留,請嘗試聯繫律師或尋求他人為您辯護。在某些情況下,持有由您的移民律師簽署的 G-28 表格可能會有所説明。

如您對關於瞭解您的權利:合法永久居民在美國入境口岸被拘留之應對指南有任何疑問,請透過info@enterimmi.com聯繫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