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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與誠信法案下區域中心的就業創造規定

在評估 EB-5 投資是否符合「為合格美國勞工創造至少 10 個工作機會」之要求時,(改革與誠信法案)相較以往提供了更多明確的指引。 一般而言,投資於由區域中心所贊助的企業,並不要求所有符合資格的就業機會皆必須來自該企業直接聘僱的員工。透過經核准的方法計算出的「間接就業」及「誘發就業」仍然是區域中心計畫的重要優勢核心。與(改革與誠信法案)實施前相同,投資人仍可依賴具經濟學與統計學基礎且有效的方法,來計算可歸因於該投資所創造的就業機會數量。這些方法可用於支持以下類型的就業機會估算:直接創造的工作機會,以及在法律允許範圍內,因資本支出、出口收益增加、區域生產力提升,以及該專案所帶動之更廣泛國內資本投資而直接或間接創造的工作機會。 然而,間接就業創造如今受到部分限制,最多僅有 90% 的間接就業機會可被計入就業創造數量。由新商業企業或創造就業實體直接聘僱的員工,仍可被視為直接創造的就業機會。 如果 [...]

2026-05-20T09:52:00+08:002026-05-20|Categories: RIA|

什麼是 K-3 簽證,它與 CR-1/IR-1 簽證有何不同?

K-3 簽證是發給與美國公民結婚的外國配偶的非移民簽證。與 K-1 簽證一樣,K-3 簽證同樣是要提交 I-129F 外籍未婚夫(妻)申請表(I-129F申請表),旨在縮短已婚夫婦之間的分居期並允許外國配偶在等待其移民簽證批准期間進入美國。然而,與外國配偶將作為移民抵達美國並在抵達後獲得有條件永久居民身分和有條件「綠卡」的CR-1/IR-1 移民簽證不同, K-3 簽證需要外國配偶首先抵達美國,然後提交身分調整(AOS)以及工作許可和旅行證件申請。一旦AOS獲批,外國配偶將獲得綠卡,給予他們與通過申請 CR-1/IR-1 移民簽證以移民身分抵達美國的外國配偶相同的福利。 [...]

2026-05-19T11:08:02+08:002026-05-19|Categories: CR-1, 文章|

鄉村地區投資的優先審理

2022 年EB-5 改革與誠信法案(“RIA”)為鄉村地區投資建立了優先審理機制,確保針對這些地區的 Form I-526/I-526E 申請(以下簡稱「請願書」)能夠加速處理。根據此規定,鄉村地區的 EB-5 投資請願書在審理與裁定上將獲優先,讓投資人及項目開發商能享有更快速的審查與減少延誤。 由國土安全部部長指定的鄉村地區或高失業地區均被視為目標就業區(“TEA”)。鄉村地區指位於都會統計區範圍之外,且不屬於人口達 20,000 [...]

2026-05-05T14:38:54+08:002026-05-04|Categories: 文章|

瞭解您的權利:合法永久居民在美國入境口岸被拘留之應對指南

與所有國際旅遊者一樣,合法永久居民(又稱為綠卡持有者)在抵達機場或陸路入境口岸時,也需接受美國海關邊境保護局(以下簡稱“海關”)的檢查。雖然合法永久居民在出國旅行後返回美國時比非移民享有更多權利,但目前所有非公民在入境時都會面臨更嚴格的審查,審查內容包括過往的移民問題、與警方的接觸情況以及政治活動。因此,在返回美國時瞭解自身權利至關重要 回美居民與入境外國人的區別 作為合法永久居民,海關將對您進行檢查,以確定您是“回美居民”還是“入境外國人”。如果海關認定您是“回美居民”,您應該能夠快速辦理入境手續並獲准進入美國。但是,如果海關認定您有以下情況,則會將您視為“入境外國人”: 已放棄或正式放棄您的合法永久居民身份 已連續離開美國超過 180 天 離開美國後從事過非法活動 在驅逐或引渡程式進行期間離開美國 犯有刑事罪行,除非您已獲得移民豁免;或試圖避開入境檢查。 [...]

2026-05-05T14:31:13+08:002026-04-27|Categories: 文章|

EB-5 區域中心的設立

2022 年EB-5 改革與誠信法案(“RIA”)對 EB-5 投資移民計畫進行了多項重大改革,其中包括區域中心的設立與監管規範。 區域中心的設立旨在透過吸引外國投資,促進指定地理區域的經濟增長及就業機會。 由區域中心贊助的企業或開發項目(以下簡稱「項目」)享有若干關鍵優勢。其中最重要的是可透過經濟模型計算 間接及誘生就業,幫助 EB-5 投資人更容易滿足每筆投資需創造 [...]

2026-05-19T10:50:07+08:002026-04-14|Categories: 移民簽證|

F4 簽證公告更新:親屬兄弟姊妹移民的等待時間

美國移民制度提供一條特定途徑,讓美國公民可以為其兄弟姊妹申請合法永久居留(綠卡)。家庭類移民第四優先(F4)類別,適用於年滿21歲之美國公民的兄弟與姊妹。 儘管這是家庭團聚中相當常見的一種途徑,但由於年度簽證配額的限制以及全球需求量高,F4 類別的等待時間是所有家庭類移民中最長的。 等待時間如何在美國簽證公告中呈現 F4 類別移民簽證的等待時間,是由美國國務院發布的「簽證公告」所決定。簽證公告會列出各類別的「優先日期」,即美國公民為其兄弟或姊妹提交 I-130(親屬移民申請)時,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收到該申請的日期。 此優先日期決定外國申請人在移民簽證排隊中的順位,並依照優先日期「變為當前」的先後順序,依次獲得移民簽證名額。 簽證公告每月更新一次,透過檢視各類別的優先日期,我們可以估算目前各移民類別的等待時間。這主要取決於該類別可用的移民簽證名額數量,以及正在排隊等候的申請人需求量。 表A [...]

2026-05-05T14:36:10+08:002026-04-08|Categories: 文章|

美國 EB-5 投資移民區域中心計畫:歷史、臨時性質與到期時間表

2022 年EB-5 改革與誠信法案(“RIA”)重新授權並改革了 EB-5 投資移民計畫,該計畫提供外國投資人透過投資美國企業、創造就業機會的方式,取得美國永久居留權。此計畫的重要組成部分是 EB-5 投資移民區域中心計畫,允許投資人透過指定區域中心集中資金,投資於促進經濟成長與創造就業的項目。 區域中心計畫於 1992 年由國會作為試辦計畫(pilot [...]

2026-03-30T17:27:56+08:002026-03-30|Categories: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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