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國際法律事務所成功為同性情侶在香港美國領事館申請加快處理

我們最近刊登了關於台灣同性婚姻的新法及其限制 (文章連結) 。在台灣的同性婚姻對美國移民有效的情況下,例如與美國公民之間的婚姻,我們可以對此提供協助。或許我們也可以幫助客戶符合加快處理的資格,並且將等待時間從18個月減少到6個禮拜以內 (文章連結) 。 雖然不是在台灣,但我們最近在類似的情況下成功的幫助了一對在美國結婚但是住在亞洲的美國公民和他的同性伴侶向駐港美國領事館直接申請加快處理(I-130)。此件加快處理申請主要是根據調職回美國這個理由而被受理。申請被接受後,該名美國公民進行了面談然後他的申請在兩天內就被批准了。之後他的配偶完成了簽證程序並且在面談後三天內就收到了他的(CR-1)簽證。包括客戶由於工作和旅遊方面的原因所造成收集文件方面的一些延誤,整個過程只花了大約3個月的時間。 只要有適當的文件,不管是在台灣或是亞洲其它地方的客戶,在類似的情況下,不管是因為調職或是緊急醫療,我們都有信心對這類的加快處理複製出一樣的成果。如果因為某種原因加快處理不是選項之一,我們也可以協助向美國移民局提交所需要的文件。當然,這會需要比較長的時間。 如果您對我們的服務有興趣,請透過info@enterimmi.com或02-2521-9398聯繫我們,與我們其中一位經驗豐富的美國移民顧問或律師直接對話。

2023-01-04T15:56:56+08:002019-07-18|Categories: 移民簽證|Tags: , , , |

台灣同性婚姻的限制

台灣最近成為了亞洲第一個合法化同性婚姻的國家。許多人認為這是一個重大事件,可能會開啟亞洲其它國家出現類似的趨勢。然而,新的立法並非沒有限制。 想要在台灣結婚的台灣籍或非台灣籍同性情侶應注意,新的法律只有在雙方都是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的公民的時候才適用新法。舉例來說,如果其中一方是澳洲公民而另一方是台灣公民,這段婚姻在台灣就是合法的,因為澳洲和台灣都承認同性婚姻。但是,如果其中一方是台灣公民而另一方是不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例如中國、菲律賓或越南)的公民的話,那麼這段婚姻在台灣就是不合法的,因為同性婚姻在這些國家是不合法的。 這些限制在移民美國的背景下顯得特別重要,因為若是要根據和美國公民之間的婚姻來移民美國或是以非移民依賴人(即L-2, O-2, H-4)的身份入境美國,美國的法律要求這段婚姻在發生地的國家必須是合法的。而且,根據台灣目前的法律,兩位外籍人士在台灣可能只能申請民事公證婚姻,這在台灣可能不會被承認為有效婚姻,因此,就美國移民法而言也不屬於有效婚姻。兩位外籍人士有可能可以取得法院對於這段婚姻的裁決書,但這需要經由特殊途徑取得。中天移民在台灣的附屬事務所對此有成功的經驗。 想知道關於台灣最新頒布的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更多消息,請透過info@enterimmi.com聯繫我們,和我們經驗豐富的美國移民律師直接對話。

2022-12-27T15:13:37+08:002019-07-16|Categories: 移民簽證|Tags: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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