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2申請人的國家利益豁免移民
職業移民簽證第二優先類別(EB-2)持有高級學位和特殊才能的人士和國家利益豁免移民。 之前我們寫過職業移民簽證第二優先類別(EB-2)適用於在科學、藝術或是商業領域擁有特殊才能或是持有高級學位的人士。這邊我們將會為適用的申請人介紹國家利益豁免移民的概念。 在正常的情況下,EB-2類別的申請人必須要有一位有興趣聘請他/她的雇主,並且必須對美國的就業市場進行檢視,確定沒有合格的美國公民或合法的永久居民有資格、能力和意願擔任該職位。如果沒有的話,雇主便可以取得表示沒有這樣的美國勞工存在的「勞工證」,並且符合贊助申請人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提交申請來為這名雇主工作的資格。相反的,如果有美國勞工有意願擔任該職位,就不會將勞工證發給雇主,也無法為申請人進行申請。 但是,如果申請人在美國進行的工作是為了美國的國家利益,申請人就可以符合國家利益豁免移民並且雇主不需要取得勞工證就可以提交申請。而且符合國家利益豁免移民的申請人也可以為自己提交申請。 法律並未明確定義「國家利益」檢視,但我們研究案例法以協助確認USCIS會考慮哪些標準符合國家利益,以及申請人是否能夠符合豁免的條件。 2016年12月27日,案例Matter of Dhanasar建立了一個新的分析框架,來確定外籍人士是否符合豁免勞工證條件的資格,因此取得國家利益豁免。案例Matter of Dhanasar的標準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