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親移民第一優先類別的簽證等待時間

依親移民是美國移民制度裡重要的一環,允許美國公民和合法永久居民為其近親提供擔保。依親移民簽證類別其中一類是第一優先類別,針對美國公民的未婚成年子女(21歲以上); 通常稱為 F1 類別。 第一優先類別簽證的等待時間差異甚大,具體取決於幾個因素,包括受益人的原籍國、簽證類別的需求,以及已經在等待相關簽證類別的申請人數量。為確定第一優先類別的等待時間,美國國務院(DOS)每月會發布一份簽證公告欄,列出所有依親移民和職業移民優先類別的優先日期「截止日期」。優先日期是美國公民代表受益人提交 I-130 外籍親屬申請的日期。 簽證公告欄列出了每個優先類別的優先日期,即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收到代表受益人提交I-130外籍親屬申請(I-130申請)的日期。優先日期決定了申請人在移民簽證的排期位置,而移民簽證的名額是按照申請人優先日期的順序所發放。 預計的簽證等待時間取決於簽證公告欄所列的當前優先日期與截止日期之間的差異。如果受益人的優先日期早於截止日期,可能就能申請移民簽證或調整其身份為合法永久居民。 非常重要的是要明白這些優先日期可能好幾個月都不會前進,可能每月只前進一週,可能跳躍式前進數週或數個月,也可能甚至後退(日期倒退),具體取決於簽證需求。因此,優先日期的作用僅對大致了解申請人可能需等待簽證的時間有個概念。 [...]

2023-03-13T11:00:12+08:002023-03-13|Categories: 移民簽證|Tags: , , |

美國移民局根據兒童身份保護法發布計算兒童年齡的新政策準則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在政策手冊中發布了新準則,以確定根據兒童身份保護法(CSPA)計算移民簽證申請人的年齡時,移民簽證名額「何時可發放」。 若父母已經獲批親屬移民類別或職業移民類別的移民申請,為了讓其子女獲得移民簽證或取得合法永久居民身份,並在美國拿到「綠卡」,子女必須未滿21歲。如果子女年滿21歲,通常被認為已經「超齡」,不再有資格隨其父母一同申請移民。 CSPA由美國國會所頒布,旨在通過提供一種計算兒童年齡的方法,考量移民簽證的名額「何時可發放」,以保護兒童免於失去獲得移民簽證或綠卡的資格,並由美國國務院的簽證公告欄來認定。簽證公告欄每月會更新,共有兩份表格 – 最終行動日期表格及提交申請日期表格。按照以前的CSPA準則,美國移民局在計算CSPA年齡來考量移民簽證名額時,僅根據最終行動日期表格,而不是提交申請日期表格,即使移民簽證申請人可使用提交申請日期表格來申請綠卡。 美國移民局這項新的政策變更發布後立即生效,並適用於仍在等待審批的申請。因此,部份根據舊政策而CSPA年齡超過21歲的移民簽證申請人,現在的CSPA年齡將未滿21歲。 根據新準則,美國移民局現在將使用提交申請日期表格來計算移民簽證申請人的CSPA年齡,這將提供更多關於簽證資格的確定性。然而,新政策並不能防止所有移民簽證申請人的子女超齡。 欲瞭解更多資訊,歡迎通過info@enterimmi.com與我們聯繫,並諮詢我們在臺北市、胡志明市和馬尼拉的美國移民律師。 2023年版權所有。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本文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本文所表達的僅為中天移民之意見。

依親移民第四優先類別的簽證等待時間

美國的移民制度根據尋求移民美國的人士與美國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的親屬關係提供了不同的類別。第四優先類別(也稱為「F4」類別)是針對美國公民的兄弟姐妹。如果您是美國公民的兄弟姐妹,您可能有資格通過此類別移民美國。然而,由於此類別移民簽證需求量很大,簽證的等待時間可能會很長。 美國國務院簽證公告欄是如何表示簽證等待時間。 F4類別移民簽證的等待時間由美國國務院認定,並公告於每月的簽證公告欄。簽證公告欄列出了每個優先類別的優先日期,即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收到代表外籍公民提交I-130外籍親屬申請(I-130申請)的日期。優先日期決定了申請人在移民簽證的排期位置,而移民簽證的名額是按照申請人優先日期的順序所發放。 簽證公告欄每月會更新一次,透過所公告的優先日期,我們可以預估每個優先類別當前的等待時間。當前的等待時間取決於相關類別中可用的簽證數量,以及排隊等候的申請人對簽證的需求。 2023年2月簽證公告欄的連結 表A 如果具有美國公民身份的兄弟姐妹今天提交I-130申請,預估的簽證等待時間。 根據2023年2月簽證公告欄的優先日期2007年3月22日(表A最終行動日期),如果具有美國公民身份的兄弟姐妹今天提交I-130申請,預估F4類別簽證的等待時間約為20年。此預估是根據當前對該移民簽證類別的需求,以及美國的移民制度中此類簽證的名額。單純就優先日期來看目前的等待時間只要16年,但重要的是要記住,等待時間會因不同因素而異,包括每年提供的簽證數量,以及排隊等候的人數。優先日期並不會定期向前推進。 依親移民第四優先類別的移民簽證等待時間非常長,但如果您是美國公民的兄弟姐妹,有可能透過此類別移民美國。如果您有關於美國簽證的問題,歡迎通過info@enterimmi.com與我們聯繫,並諮詢我們在臺北市、胡志明市和馬尼拉的美國移民律師。 2023年版權所有。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本文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本文所表達的僅為中天移民之意見。

2023-02-15T10:50:19+08:002023-02-15|Categories: 移民簽證|Tags: , , |

中國和印度的EB-5投資者於10月簽證公告欄出現優先日期的倒退;越南投資者仍顯示當前有簽證名額

美國國務院(國務院)已經公佈2022年10月份的簽證公告欄和「最終行動日期」。中國和印度的EB-5投資者在「第五類非預留簽證名額」類別下的優先日期已經倒退(時間往回倒退)。什麼是優先日期? 隨著2022年3月《EB-5改革與誠信法案》的通過以及區域中心計畫的回歸,第五類非預留簽證名額類別下的中國出生投資者的優先日期顯示為2015年11月中旬及12月中旬。10月份的簽證公告欄顯示中國投資者的最終行動日期為2015年3月15日。因此,我們說優先日期「倒退」了9個月。 印度出生的EB-5投資者在第五類非預留簽證名額類別下,於今年一直顯示為當前有簽證名額(C),但10月份的簽證公告欄則顯示優先日期為2019年11月8日。 所有其他EB-5類別的日期,包括越南投資者,在10月份的公告仍顯示當前有簽證名額。不過越南投資者應該預期國務院會在今年2023財政年度的某個時候(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於簽證公告欄為他們設定優先日期。 在這些日期之後提交I-526申請的印度和中國投資者,將必須等待這些日期往後移動或超過他們的優先日期,才能獲得簽證名額。很難預測這些日期會以多快的速度向前推進。 如果您對您的優先日期、簽證公告欄以及您的EB-5申請或簽證申請有任何疑問,歡迎通過info@enterimmi.com與我們聯繫,並諮詢我們在臺北市、胡志明市和馬尼拉的美國移民律師。 2022年版權所有。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本文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本文所表達的僅為中天移民之意見。

什麼是美國移民裡的優先日期?

對於大多數移民美國的人來說,主要有兩類移民簽證:親屬移民簽證和就業與投資移民簽證。這些簽證類別分別是直系親屬(IR)類別、家庭優先移民(FB)類別和就業優先移民(EB)類別。對於FB和EB類別,有許多基於家庭關係資格(FB-1至FB-4)或就業與投資機會資格(EB-1至EB-5)的子類別。此外,對於這些FB和EB類別,每年都有移民簽證的配額,限制每年可以移民到美國的人數。 當對某類移民簽證的需求高於每年可用的簽證數量時,這些類別被稱為「超額申請」。超額申請類別的簽證申請人必須排隊等待後續年份的簽證名額。簽證申請人的簽證排期位置是根據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美國移民局)提交申請之日為基礎,或者在部份EB-2和EB-3案件中,向美國勞工部提交勞工證申請之日,這個日期就稱為優先日期。 簽證申請人的簽證排隊位置由美國國務院(國務院)留存在《簽證公告欄》,國務院每個月都會更新《簽證公告欄》的優先日期。美國移民局也使用《簽證公告欄》來決定簽證申請人何時有資格在美國調整身份。 《簽證公告欄》有兩個表格列出了每個簽證類別以及適用國家的優先日期:(1)「最終行動日期」表格(表A);以及(2)「提交申請日期」表格(表B)。部份簽證需求量異常大的國家,有自己列出的優先日期(中國、薩爾瓦多、瓜地馬拉、洪都拉斯、印度、墨西哥、菲律賓,有時還有EB-5投資移民類別的越南),這些國家的簽證配額僅限於任何簽證類別的 7%左右。來自所有其他國家的簽證申請人都被列在「除已列出國家以外的其他歸屬地區」。當簽證申請人的優先日期早於《簽證公告欄》的最終行動日期,代表有簽證名額可發放給相關簽證申請人。關於最終行動日期和提交申請日期的說明,請詳此連結。 如果您正在排隊等待簽證,請留意表B的提交申請日期,以瞭解何時可以開始簽證申請程序,但請了解您可能還需要再多等待數個月才能排到簽證名額。 欲了解更多資訊,歡迎通過info@enterimmi.com與我們聯繫,並諮詢我們在臺北市、胡志明市和馬尼拉的美國移民律師。 2022年版權所有。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本文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本文所表達的僅為中天移民之意見。

2022年EB-5改革與誠信法案

2022年3月15日,國會通過了2022年EB-5改革和誠信法案(法案),拜登總統簽署了該法案。 該法案的大部分條款將自頒佈日起60 天后生效,也就是2022年 5 月中旬。 該法案包括對EB-5移民簽證類別的許多變動。 對現在的投資者來說,最重要的是該法案重新授權了區域中心計畫(計畫),並允許在2021年6月底計畫失效之前提交I-526申請的所有投資者的EB-5申請程序往前推進。 投資者應預期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和美國國務院(DOS)在加快程序方面會有一些延誤,因此可能不會立即對您的案件採取行動。 投資者們處於程序中的不同階段。 一些投資者仍在等待I-526申請的批准,而一些投資者將再次等待EB-5簽證名額。 [...]

對所有等待區域中心計劃重新授權的EB-5投資人來說的好消息

好消息! 2022年3月15日,國會通過了2022年EB-5改革和誠信法案(法案),拜登總統簽署了該法案。 該法案的大部分條款將自頒佈日起60 天后生效,也就是 5 月中旬。 該法案包括對EB-5移民簽證類別的許多變動,我們將在之後發布的文章中進行討論。 對現在的投資者來說,最重要的是該法案重新授權了區域中心計畫(計畫),並允許在2021年6月底計畫失效之前提交I-526申請的所有投資者的EB-5申請程序往前推進。 投資者應預期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和美國國務院(DOS)在加快程序方面會有一些延誤,因此可能不會立即對您的案件採取行動。 投資者們處於程序中的不同階段。 [...]

2022年3月份簽證公告欄內的EB-5類別沒有任何變化

美國國務院(DOS)2022年3月份簽證公告繼續顯示EB-5區域中心簽證類別(I5和R5)不可用(U),因為EB-5區域中心計畫仍然維持過期的狀態,區域中心計畫(計畫)已於2021年6月30日失效。 對於投資在「直投EB-5」項目的投資者來說,非區域中心簽證類別(C5和T5)的簽證對所有國家的投資者也仍然可用,包括來自中國、越南和印度等之前積壓的國家的投資者。 如果該計畫獲得國會的重新授權,這種情況將發生變化,因為之前的所有投資者都將根據優先日期重新回到排隊隊伍中。 優先日期是指投資者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提交I-526表格申請,並確定其簽證排期的日期。 現時還沒有迹象表明國會是否會或是什麼時候重新授權該計畫。 業內最新的傳言是,國會將於3月11日通過一項法律,重新授權該計畫,與此同時,國會將通過持續決議案,為聯邦預算提供資金。 然而,EB-5利益相關者此前曾希望國會在2021年10月1日、2021年12月和2022年2月18日重新授權該計畫,卻未採取任何行動。 現在投資「直投EB-5」項目可能可以讓中國或越南的投資者快速獲得簽證,並且避免優先日期的任何「倒退」,從而跳過之前比他們先投資的其他投資者。 或者,如果國會採取行動重新授權該計畫,很可能會包括一些改變,例如提高最低投資額(現在是50萬美元)和其他可能使投資者更難符合資格的改變,並將這些新的投資者排在隊伍的後端。 如果您對於簽證公告欄、優先日期、EB-5簽證或其它美國簽證有任何疑問,可以通過info@enterimmi.com與我們的辦公室聯繫,並諮詢我們在胡志明市,馬尼拉和台北市的美國移民律師。 [...]

簽證公告欄上的「最終行動日期」和「提交申請日期」是什麼意思?

對於許多移民到美國但正在等待獲得簽證的人來說,國務院(DOS)簽證公告欄是每個月最重要的文件。 簽證公告欄可幫助申請人瞭解他們在排隊等待簽證中的位置。 在大多數家庭移民簽證類別和所有就業移民簽證類別中,每種類別都有年度簽證配額,該配額規定了可以獲取移民簽證並移居美國的人數。 當對某類移民簽證的需求高於每年可用的簽證數量時,這些移民簽證類別被稱為「超額申請」。申請人申請超額申請簽證的位置是根據向美國移民和公民服務局(USCIS)提交申請之日為基礎,稱為優先日期。DOS 每月更新優先日期,並在簽證公告中發佈。USCIS還會將簽證公告用於有資格調整其在美國身分的申請人。 簽證公告欄有兩個圖表,列出每個優先類別的日期以及適用的國家: (1) 一個「申請最終行動日期」圖表 (「圖表A」);和(2) 一個「提交申請日期」圖表(「圖表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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