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發布新的投資移民計畫表格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美國移民局)宣佈了新的I-526和I-526E表格,供欲通過EB-5尋求永久居留權的EB-5移民投資者使用。 I-526表格,外國企業家移民申請,適用於不尋求與其他EB-5分類的投資者共同投資的獨立移民投資者,表格版本會與之前的I-526表格非常相似(之前通常稱為「直接」投資);和 I-526E表格,區域中心投資者移民申請,適用於在新的區域中心計畫下,尋求與一或多位其他EB-5分類的投資者共同投資的移民投資者。 美國移民局增設I-526E表格以顯示新的區域中心計畫的要素,包括納入區域中心在I-956F表格中所列出的證據。 根據法規,區域中心透過潛在移民投資者所投資的相關新商業企業,為特定投資項目提交I-956F表格之前,潛在移民投資者不能提交I-526E表格。一旦區域中心收到I-956F表格已確認提交的收據通知,投資者就能根據收據通知提交相關的I-526E表格。 2022年7月12日起,I-526和I-526E表格必須按照新的計畫要求提交。每份表格的申請費為3,675美元。 透過在美國移民局網站上發布的單獨「警訊」,美國移民局告知: 「2022年7月12日起,我們將接受新的I-526表格,即獨立投資者的移民申請。 我們將根據提交申請時的適用資格要求對2022年3月15日(2022年EB-5改革和誠信法案頒布之日)之前提交的所有 I-526 [...]

新的EB-5處理程序是否能幫到可能超齡的小孩?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近期宣布了將變更為EB-5投資人處理I-526申請(申請)的方式。這個方式就是根據簽證排期情況進行審批(VAA),新的處理方式適用於在2020年3月31日後提交的所有申請。 USCIS在2020年3月13日舉行的一次公眾利益相關者會議上討論了新的流程將會怎麼進行。 在優先日期接近可發放之前,投資項目辦公室(IPO)將不會將來自簽證申請有積壓/排期的國家(中國、越南和印度)投資人的申請分配給一位審查員。IPO將會觀察國務院的簽證公告欄上的表B「可提交申請日期」,當優先日期在表B上是可發放狀態時,該申請就會被分配給一位審查員。{PD、表A和表B解釋的連結}. 新政策對任何可能接近超齡的小孩可能會有正面的影響,因為小孩的年齡在提交申請時是被凍結的,只有在申請被批准後才會開始往前移動。舉例來說,越南的投資人可能需要等6到7年才有簽證名額,比起申請在2到3年內就獲批,使小孩的年齡開始往前移動,不如讓小孩的年齡凍結可長達5到6年的時間。這將允許年齡較大的小孩作為依賴人維持符合移民的條件。雖然這對於有青少年小孩的投資人有潛在效益,但在提交申請時,將很難預測小孩的安全年齡。 中天國際移民顧問有限公司的殷大為總裁在代表EB-5投資人方面有豐富的經驗,可以在這個複雜的過程中為您提供指引。如果您對於這個VAA或是EB-5投資移民簽證有任何疑問,請透過info@enterimmi.com聯繫我們。

USCIS 將變更I-526外國投資人EB-5移民申請的處理方式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 宣布將會變更I-526外國投資人移民申請的處理方式,從先進先出,變更為根據排期(簽證)情況進行審批。I-526申請表是由希望透過EB-5投資移民者簽證類別移民美國的人士所提交。 USCIS副局長Mark Koumans說:「將我們的裁決程序從先進先出變更為優先處理來自可發放簽證國家的人士的申請案能夠更好的使EB-5方案與國會的意圖保持一致,並使其更符合USCIS其他方面的操作。」「這種新方法將提升公平性,使傳統上代表性不足的國家的合格EB-5申請人可以更及時地獲得批准並取得簽證。」 根據USCIS的說法,這項操作上的變化與該機構對簽證上限類別內的I-130外國親屬申請表的處理一致。新的簽證發放方式讓可發放或即將可發放簽證的申請案件被優先處理。來自可發放簽證國家的申請人現在可以更好的利用每年分配給他/她們的各個國家的EB-5簽證名額。 這項新措施將適用於截至變更生效日期的待審申請案件。USCIS會在2020年3月31日實施新的簽證發放方式。 如果您對於這項政策的變更或是EB-5簽證類別有任何問題,請透過info@enterimmi.com 聯繫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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