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非移民簽證面試豁免權臨時延長至24個月

美國國務院(DOS)暫時擴大了DOS領事官員對同一類別內申請過期的非移民簽證的個人免除面試要求的條件。 以前,如果非移民簽證申請人在簽證期滿後的12個月內申請了新簽證,則面談要求有資格獲得豁免。這一期限現已延長至24個月,直到2020年3月31日。延期將允許領事官員在辦理非移民簽證時限制美國領事部門內的申請人人數,從而減少COVID-19傳輸的威脅。。 我們鼓勵有資格獲得簽證面試豁免的亞洲非移民簽證申請人,請透過info@enterimmi.com與我們聯繫,並諮詢我們在胡志明市,馬尼拉和台北市的美國移民律師。 2021年版權所有。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本文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本文所表達的僅為中天移民之意見。

2022-12-29T14:46:15+08:002021-02-04|Categories: 非移民簽證|Tags: , , |

美國國務院就某些B-1 B-2簽證申請人宣布新的簽證擔保試行計劃

美國國務院(DOS)已宣布建立一個為期六個月的試行計劃,根據該計劃,某些B-1 / B-2簽證申請人可能需要作為簽證簽發的條件進行擔保。試行(測試)計劃於2020年11月24日在《聯邦公報》上發布,並將於2020年12月24日生效。 正式命名為簽證擔保試行計劃,該試行計劃僅適用於B-1/B-2簽證申請人,這些申請人是滯留率超過10%的國家的公民,並已獲得美國國土安全部(DHS)批准的不可受理豁免批准。國土安全部。根據該試行計劃,將在國土安全部移民與海關執法局(ICE)上發布擔保,ICE將在擔保被違反的情况下將保留所有已要求的擔保。 在該計畫的最初六個月測試期間,面試領事官員可能會要求屬於該計畫範圍的B-1/B-2簽證申請人,根據簽證申請人的具體情況提交金額為5,000美元、10,000美元或15,000美元的保證金。我們強調這是一種選擇,可能不是每個申請人都需要的。 該試行計劃將幫助DOS與DHS協調評估簽證擔保的要求、處理和履行業務可行性,以幫助決定使用簽證保證金來減少逾期停留是否有用。 欲瞭解更多有關簽證債券試行計畫的資訊,以及該計畫對亞洲B-1/B-2簽證申請人的影響,請通過info@enterimmi.com與我們聯繫,並諮詢我們在胡志明市,馬尼拉和台北市的美國移民律師。 2021年版權所有。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本文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本文所表達的僅為中天移民之意見。

2020年11月的簽證公告優先日期顯示越南EB-5移民投資者的進度略有進展

在國務院2020年11月簽證公告中,越南EB-5投資者的「最終行動日期」優先日期從2017年8月15日略微前進至2017年9月1日。優先日期表明,在2017年9月1日或之前提交I-526申請的任何投資者現在都可以獲得簽證。如果您屬於這樣的投資者,您應該確保您有聯繫美國國家簽證中心以開始您的簽證申請程序(如果您由於當前的提交日期尚未這樣做)。 https://travel.state.gov/content/travel/en/legal/visa-law0/visa-bulletin/2021/visa-bulletin-for-december-2020.html 提交日期(表B)仍然是可發放的,也是越南投資者的常態,這些投資者將被歸類為「除已列出國家以外的其他歸屬地區。 此外,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宣布,將允許那些在美國且有資格使用當前提交日期表的申請人在美國提交身份調整申請。如果您認為自己有資格這樣做,請與我們聯繫。 最終行動日期和提交申請日期是什麼意思? 如果您對簽證公告,優先日期,EB-5簽證或其他美國簽證有任何疑問,請通過info@enterimmi.com與我們聯繫,並諮詢我們在胡志明市,馬尼拉和台北市的美國移民律師。 2020年版權所有。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本文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本文所表達的僅為中天移民之意見。

香港人士尚不受中國簽證分配限制

在最近的一次IIUSA EB-5論壇上,每月負責確認DOS簽證公告的美國國務院簽證控制和報告司司長Charles Oppenheim,回答了有關香港人簽證分配的問題。 問題是「來自香港的EB-5申請人現在是否與大陸出生的中國人屬於同一類別?」 Oppenheim回答說,目前,出於移民簽證目的,香港仍被視為一個單獨的外國國家。這對EB-5投資者和所有其他有資格申請移民簽證的香港人來說是個好消息,因為根據平均辦理時間,香港申請人可期望在24至30個月內獲得EB-5簽證。 對於中國EB-5投資者而言,情况則並非如此,他們將繼續面臨長時間的等待。EB-5簽證類別的年度配額約為10,000個簽證。一旦達到年度配額,每個國家只能從EB-5簽證類別中獲得7%的簽證。由於中國對許多美國移民簽證類別的需求很高,Oppenheim估計,如果中國投資者提交I-526申請(截至2020年11月19日),他或她可能需要等待17.2年才能獲得簽證。 2020年6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維護香港特別行政區國家安全法》,俗稱《香港國家安全法》,作為對香港持續抗議活動的直接回應。對此,川普總統於2020年7月14日簽署了《2020年香港自治法》(「法案」),同時簽署了總統關於香港正常化的行政命令。行政命令(「EO」)的目的是暫停或取消對香港的不同和優惠待遇,包括根據美國移民法將香港人與中國公民分開的待遇。後來對該法案和EO的審查提出了質疑,即總統法案和EO是否以此方式改變了美國移民法。 到目前為止,DOS尚未發布有關將香港人重新分配到中國大陸的進一步指導。國務院官員的其他評論表明,這不會實現。隨著新一届總統政府將在幾個月內上臺,這項提議的改革似乎不太可能生效。 如果您對香港人的身分和移民簽證的分配有疑問,請透過info@enterimmi.com與我們聯繫,並諮詢我們在胡志明市,馬尼拉和台北市的美國移民律師。 2020年版權所有。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本文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本文所表達的僅為中天移民之意見。

美國國務院宣佈恢復常規簽證服務的計畫

美國國務院(DOS)宣佈,大使館和領事館的例行簽證處理將按照DOS關於安全返回全套服務的指導原則逐個恢復。隨著當地條件的改善,DOS將開始提供服務,最終全面恢復移民和非移民簽證處理。 DOS報告說,該機構無法提供具體日期,說明各辦事處何時恢復全面業務服務,或各辦事處何時能恢復疫情前的處理工作量。 目前,所有辦事處都為美國公民提供緊急和關鍵任務簽證服務以及數量有限的服務。隨著各辦事處條件在滿足美國公民需求後得到改善,DOS將開始逐步增加常規的移民和非移民簽證處理,優先考慮美國公民申請人的直系親屬、未婚配偶的直系親屬與美國公民的未婚配偶及特殊移民簽證申請人。非移民簽證申請將繼續優先考慮有緊急旅行需求的旅客、外國外交官和某些關鍵任務類別的旅客,例如前往美國協助美國應對COVID-19流感大流行的旅客。接下來是學生(F-1、M-1和某些J-1申請人)和臨時就業簽證申請人,符合現行總統公告限制某些非移民簽證至2020年12月31日。 有關更多信息,請透過info@enterimmi.com與我們聯繫,並諮詢我們在胡志明市,馬尼拉和台北市的美國移民律師。 2020年版權所有。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本文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本文所表達的僅為中天移民之意見。

美國國務院允許某些非移民簽證申請人進行面試

在美國加州北區聯邦地方法院針對美國國務院發佈了一項狹隘的禁令之後,某些先前美國總統特川普(Donald Trump)的移民禁令行政命令約束的非移民簽證申請人將不再受該行政命令的約束。特別是,禁令停止了對任何J-1、H-1B、H-2B或L-1申請人的入境限制,這些申請人要麼是由訴訟中的一個原告贊助或提出申請的。指定原告包括: 國家製造商協會; 美國商會; 全國零售聯合會; TechNet;以及 Intrax公司。 合格的非移民簽證申請人應保持謹慎,因為由於COVID-19流感大流行和特定的國內流動限制,美國大使館和領事館仍然無法完全有效運作。但是,合格的非移民簽證申請人可通過聯繫其非移民簽證面談所在地的大使館或領事館請求緊急面談。 我們鼓勵有資格的亞洲非移民簽證申請人通過info@enterimmi.com與我們聯繫,並安排與我們在胡志明市,馬尼拉和台北市的美國移民律師交談。 2020年版權所有。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本文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本文所表達的僅為中天移民之意見。

總統行政命令中有關香港人簽證配额的最新資訊

自從總統於2020年7月14日發佈關於香港正常化的行政命令,人們對行政命令是否以及如何影響在香港出生的人產生了許多關注和困惑。問題在於,這項行政命令是否會讓在香港出生的個人和內地出生的中國人屬於同樣的簽證配額。如果行政命令真的有這種效果,它將導致許多在香港出生的簽證申請者不得不等待多年才能獲得簽證。 在7月中旬舉行的美國移民律師協會(AILA)2020年年會上,美國國務院簽證處在該院公開論壇上表示,仍在審查行政命令對香港的影響及其對簽證收費的影響,但指出香港的地位源自1990年移民法。根據1990年《移民法》第103條,就可獲得的移民簽證數量而言,香港被視為與中國大陸分開。美國國務院強調,如果該項法例繼續有效,則應繼續按照現有法規對在香港出生的個人進行計數,而無須與在內地出生的中國人等待獲得簽證。 必須指出的是,美國國務院開放論壇期間提供的指南不被視為國務院的官方指南。國務院尚未向公眾提供有關該機構解釋的官方聲明。 如果您是在香港出生的個人,並且擁有已批准或正在等待的移民簽證申請,如果您對申請簽證的資格還有其他疑問,請與我們在胡志明市,馬尼拉或台北的美國移民律師聯繫。 2020年版權所有。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本文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本文所表達的僅為中天移民之意見。

2023-01-07T17:27:01+08:002020-09-15|Categories: 移民簽證|Tags: , |

通告:美國國務院擴大免除非移民簽證親自面試

美國國務院(“DOS”)暫時擴大了領事官員對申請同一簽證類別的非移民簽證的個人免予親自面談的能力。此前,只有非移民簽證在過去12個月內到期的申請人才有資格獲得免予面談。現在,美國國務院將這一期間延長為24個月。 這項政策改變將持續有效至2020年12月31日,允許領事官員繼續處理某些非移民簽證,同時限制在領事部門出現的申請人數量,從而降低感染COVID-19的風險。 獲得更多的資訊,請透過info@enterimmi.com與我們在亞洲的美國移民律師聯繫。 2020年版權所有。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本文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本文所表達的僅為中天移民之意見。

通告: 美國國務院提供暫時禁令後公共負擔不可受理性的最新情況

在聯邦法官發佈全國禁令,暫時禁止由於COVID-19大流行而強制執行公共負擔不可受理性,美國國務院(DOS)將更新對領事官員的指導,說明如何在禁令仍然有效的情况下繼續進行。在此期間,DOS將不要求簽證申請人提交DS5540公共負擔問卷。此外,還要求簽證申請人此時不要採取任何額外措施,並應按計畫進行面試。 東亞和東南亞的移民和非移民簽證申請人,有暫時禁令和公共負擔不可受理性的問題,可以通過info@enterimmi.com與我們聯繫,並與我們位於胡志明市,馬尼拉和台北的美國移民律師進行交流。 2020年版權所有。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本文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本文所表達的僅為中天移民之意見。

2023-01-07T17:18:16+08:002020-08-12|Categories: 移民簽證|Tags: , , |

通告: 聯邦法官暫時阻止DOS和DHS實施公共負擔的不可受理性

一名美國聯邦法官發布了一項全國性的禁令,以暫時阻禁止美國國務院(DOS)和美國國土安全部(DHS)對COVID-19大流行採取強制公共負擔的規定。紐約州南區美國地方法院法官George McDaniels發布這一命令,是因為自美國最高法院在2020年1月底向川普政府提交法律勝利以來發生了重大變化,允許DOS和DHS在2020年2月底不予受理實施公共負擔。 George McDaniels法官寫道:“這項規定的直接結果是,移民被迫在危害公共健康和人身安全或移民身份之間做出不可能的選擇。”。 這項裁決受到了移民倡導團體的歡迎,這些團體一直在努力阻止公共負擔的不可受理性,因為在整個美國,COVID-19感染率持續上升。 聯邦政府有權對George McDaniels法官的命令提出上訴。 對於越南,菲律賓和台灣以及其他東亞和東南亞國家的簽證申請人,如對公共負擔不予受理有疑問,請通過info@enterimmi.com與我們聯繫並與我們在胡志明市、馬尼拉和臺灣的美國移民律師交談。 2020年版權所有。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本文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本文所表達的僅為中天移民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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