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261選擇代理線上表格不能替代美國律師在移民事務中的G-28表格
在國土安全部(DHS)或國務院(DOS)面前代表客戶的美國執業律師會以律師或授權代表的身分提交G-28代表通知表格(G-28表格)。提交G-28表格會通知DHS和DOS,該人士由律師代理。如果在此過程中出現可能導致對客戶做出不利決定的問題,例如駁回或拒絕所尋求的移民福利,這會特別有幫助。 《聯邦法規法典》(CFR)是針對DHS或DOS等美國聯邦機構的法律,對「律師」的定義非常明確。具體而言,《聯邦法規法典》第8卷第1.2節規定,律師是「任何有資格從事法律工作的人,並且是信譽良好的成員,目前在任意一州都不受州律師協會的紀律處分。」因為定義明確,它排除了任何其他人,如簽證代理人或外國執業律師,無法滿足該要求。因此,只有符合定義的代表(律師)可以提交G-28表格。 簽證代理人和非美國執業律師不得提交 G-28 表格。 然而,許多提供美國移民服務的簽證代理或外國律師經常通知他們的客戶,向 DOS 提交DS-261,線上選擇地址和代理(DS-261)是 G-28 表格的可接受替代品,允許他們代表客戶與DHS或DOS互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