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移民機關是否會為因COVID-19大流行而對出國超過一年的永久居民提供特別救濟?

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衛局(“CBP”)尚未宣佈對因COVID-19旅行和行動限制而在美國境外停留一年以上的合法永久居民(“LPR”)提供任何特別救濟。目前,無論出於何種原因,仍留在美國境外的LPR被推定為放棄移民身份,而CBP官員可在抵達入境處(“POE”)時確定其不被允許入境美國。在美國境外停留超過一年的LPR可以通過向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申請SB-1返回居留簽證來尋求救濟,也可以前往美國並請求入境,前提是他或她的I-551表格(“綠卡”)尚未過期。選擇後一種選項的LPR在到達航空、陸地或海港入境處時,可能會新增被送去二次檢查的風險。 如果CBP認為到達的LPR不是“返回居民”,因為他或她已經在美國以外的國家居住了超過一年,則他或她可能被視為“抵達的外國人”,並可能被指控需從美國驅逐出境。提出此類指控後,他或她有權要求臨時入境,並有權安排移民法官審理。 由於長期不在美國超過一年,CBP官員可能會試圖說服LPR簽署I-407表格。在簽署I-407之後,CBP也將試圖讓他或她返回原目的地。在簽署I-407之前,LPR應注意以下事項: LPR不能僅僅因為在國外的時間而失去其身份; LPR仍然是LPR,除非政府通過清楚、明確和令人信服的證據證明放棄身份,並且移民法官簽發了最終驅逐令; I-407表格必須自願簽署。LPR可拒絕簽署I-407而不會產生任何負面後果; 不能強迫LPR返回其原始目的地。 為了避免未來因COVID-19流感大流行而造成的旅行延誤,現時居住在亞洲的LPR應諮詢我們在胡志明市、馬尼拉和臺北市的美國移民律師,可以建議他或她如何安全地於國際間旅行,並保持他或她的LPR身份。 2020年版權所有。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本文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本文所表達的僅為中天移民之意見。

美國移民局將不再接受國際辦公室的I-407

自7月1日起,美國移民局將不再接受透過郵寄或是本人親自到國際辦公室辦理的I-407美國合法永久居民身份放棄表格。那些想要辦理自願放棄合法永久居民身份(LPR)的人必須將I-407表格寄到以下地址: USCIS Eastern Forms Center, Attn: I-407,  Unit 124, Leroy [...]

了解您身為一位合法永久居民返回美國時所擁有的權利

所有抵達美國邊境或入境口岸(POE)的人都有一些基本權利。合法永久居民(LPRs),也稱之為綠卡持有者,這些人出國後返回美國時會比非移民人士要享有更大的權利。和所有國際旅客一樣,合法永久居民透過海陸空各種管道返回美國的時候,都要接受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CBP)的檢查。身為一位LPR,CBP將會檢測您是否是一位“返回居民”或是“外國訪客”。 如果CBP在您返回美國時聲稱其無法允許您入境,您可能會被帶去一個隔離區做“二次檢查”。如果您被送去做二次檢查,您可以預期將會被拘留幾分鐘或是幾個小時或是更久的時間。在二次檢查的程序中,CBP的官員會問您一些問題並且可能會收集您的個人資訊和生物資料、做背景調查以及進行其它調查來決定您是否能夠入境美國。 如果您被CBP拘留進行二次檢查,您有以下權利: 您有權聯繫大使館為您提供協助。大使館可以幫您聯繫您的律師或是您的家人; 如果您有律師,您應該要求CBP允許您聯繫您的律師。但是請注意,CBP可能會告知您沒有聯繫律師的權利; 您擁有審閱所有為您準備的書面聲明的權利,並且這些聲明是以您能夠了解的語言來書寫; 如果您對於提供給您的書面聲明或文件的內容有不同意的地方,您可以拒絕簽署。 您並沒有能夠保護您免於讓CBP檢查您的手機、電腦、平板電腦或是其他電子用品的隱私權。在檢查過程中,CBP官員可以搜索您的設備、檢查您的email和社交媒體的活動內容。您的手機、筆記型電腦或其它電子設備有可能會被扣留,並且稍後再返還給您。 如果CBP確定您是“返回居民”,您應該很快的就能夠走完程序並且進入美國。但是,如果CBP確定您是“外國訪客”,這意味著可能發生了下列的任何一種情況: CBP確定您已經拋棄或是放棄您的LPR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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