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因COVID-19離開美國很長時間之後,我需要出示什麼才能重新進入美國?

在我們的系列文章中,我們已經討論了幾個問題,即如果您在美國境外,並且由於COVID-19而無法返回,如何保護您的合法永久居民身份和綠卡。[COVID資源指南] 如果您能够在最後一次離境日期後的1年內重新入境,並且持有未過期的綠卡(或延長有條件居民身份的收據通知),或者您能够在最後一次離境後的2年內重新入境,並且您擁有未過期的重新入境許可證,您仍然需要您的永久居留權和與美國的聯系的證據。這些證據可以包括您在美國有工作、您有實際居住、您仍在學、仍支付家庭、汽車或醫療保險、您在美國的有直系親屬,以及與美國的其他重要聯系。您還需要帶上證據,證明你為什麼因為COVID-19而不能返回美國。此類證據可能包括關於班機遭到取消、無法預訂班機、美國和/或外國的旅行限制等的書面通知。 請注意,僅聲稱自己因COVID-19而無法返回,可能不會被視為您不能返回您的永久居住國-美國的有力理由。 如果由於COVID-19而無法在上次離境的1年內(或者如果您有再入境許可,則在2年內)無法重新入境,您可能需要在美國領事館申請SB-1簽證。領事館將審查您的申請和您的居民意圖,以及您無法返回美國的原因,並確定您是否有資格獲得SB-1簽證。您將需要準備上述類似的文件。 如果您對自己的狀態有疑問,請通過info@enterimmi.com與我們聯繫,並諮詢我們在胡志明市,馬尼拉和台北市的美國移民律師。 2020年版權所有。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本文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本文所表達的僅為中天移民之意見。

如果由於COVID-19旅行限制,合法永久居民在美國境外超過一年將會發生什麼?

由於COVID-19大流行造成的重大旅行和行動限制,合法永久居民("LPR")發現自己滯留在國外,因此無法前往美國,儘管無意放棄其LPR身份。所有永久居民都收到一張稱為 I-551 的身份證明,俗稱"綠卡"。如果 LPR 在美國境外不到一年,綠卡可用作移民簽證。如果 LPR 在美國境外超過一年,則推定 LPR 已放棄其移民身份,其綠卡可能不再被認為可用於進入美國。 雖然綠卡的到期日期可能仍然有效,並且儘管LPR已經在美國以外的地方停留超過一年,但LPR仍能夠登上飛機,但 [...]

您是否為美國境外的有條件永久居民,因Covid-19無法入境美國:您的I-829和I-751申請案件會如何?

您是有條件的永久居民,正在等待I-829申請案(適用於EB-5移民投資者)或I-751申請案(適用於美國公民的配偶)的批准,以從您的永久居民身份中取消該條件,但 由於COVID-19無法返回美國? 您可能想知道如何證明自己仍然是有條件居民,並且如果I-551表“綠卡”已過期,又如何返回美國? 如果您在適當的申請期內提交了I-829申請案或I-751申請案,您應該已經收到一份將綠卡有效期延長18個月的收據通知。您的綠卡和收據通知允許您在18個月內重新進入美國。但是,如果您在美國境外停留不到一年,您仍然需要遵守綠卡(和收據通知)作為簽證的要求。如果你已經在美國境外超過一年,你需要另一份文件才能重新進入美國。 如果您已經等待申請獲得批准超過 18 個月,您現在在護照上只蓋有 I-551 印章。您需要在上次出發後一年內或 I-551 [...]

美國移民機關是否會為因COVID-19大流行而對出國超過一年的永久居民提供特別救濟?

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衛局(“CBP”)尚未宣佈對因COVID-19旅行和行動限制而在美國境外停留一年以上的合法永久居民(“LPR”)提供任何特別救濟。目前,無論出於何種原因,仍留在美國境外的LPR被推定為放棄移民身份,而CBP官員可在抵達入境處(“POE”)時確定其不被允許入境美國。在美國境外停留超過一年的LPR可以通過向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申請SB-1返回居留簽證來尋求救濟,也可以前往美國並請求入境,前提是他或她的I-551表格(“綠卡”)尚未過期。選擇後一種選項的LPR在到達航空、陸地或海港入境處時,可能會新增被送去二次檢查的風險。 如果CBP認為到達的LPR不是“返回居民”,因為他或她已經在美國以外的國家居住了超過一年,則他或她可能被視為“抵達的外國人”,並可能被指控需從美國驅逐出境。提出此類指控後,他或她有權要求臨時入境,並有權安排移民法官審理。 由於長期不在美國超過一年,CBP官員可能會試圖說服LPR簽署I-407表格。在簽署I-407之後,CBP也將試圖讓他或她返回原目的地。在簽署I-407之前,LPR應注意以下事項: LPR不能僅僅因為在國外的時間而失去其身份; LPR仍然是LPR,除非政府通過清楚、明確和令人信服的證據證明放棄身份,並且移民法官簽發了最終驅逐令; I-407表格必須自願簽署。LPR可拒絕簽署I-407而不會產生任何負面後果; 不能強迫LPR返回其原始目的地。 為了避免未來因COVID-19流感大流行而造成的旅行延誤,現時居住在亞洲的LPR應諮詢我們在胡志明市、馬尼拉和臺北市的美國移民律師,可以建議他或她如何安全地於國際間旅行,並保持他或她的LPR身份。 2020年版權所有。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本文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本文所表達的僅為中天移民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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