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土安全部(DHS)最近宣布將為移民目的來定義“公共負擔”。

目前美國大使館和領事館的面談官若是認為申請人很有可能會成為公共負擔,就有權拒批簽證。根據擬議的規定,“公共負擔”的定義為領取某些政府福利的人士。擬議內規定的福利包含現金補助、貧困家庭臨時援助(TANF)、補充保障收入(SSI)、醫療補助(少數特殊情況例外)、補充營養援助計劃(SNAP,或食品)以及第8類房屋補助。

但是,在某些情況下外籍人士領取福利將不會對其移民美國造成不利的影響。例如說庇護者或是難民將不會因為造成公共負擔的理由遭拒。同樣的,外籍人士若是在美軍的現役或預備役服役時領取公共福利,該人士及他/她們的配偶和小孩將不會被列入考慮是否會造成社會負擔。最後,外籍人士的美籍小孩或是美國公民的小孩和領養的小孩如果有領取公共福利的話,對他/她們的移民申請也不會有影響。

擬議的規定目標是促進移民者的自給自足並且確保移民者很可能不會對美國的納稅人造成負擔。這項擬議將會在接下來的幾個禮拜刊登在聯邦公報上。刊登後,公眾將有60天的時間進行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