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美國國務院(DOS)和美國移民局(USCIS)共同宣布了一項新程序,新程序允許目前正在等待簽證名額,基於家人和就業的移民簽證申請人在他/她們的優先日期變為可發放之前就開始他/她們的移民程序或是申請調整身份。

在超額的簽證類別(表示該簽證的需求比提供的名額要高)裡面,申請人在等待的隊伍中排在什麼位置是根據提交申請的日期而定的,稱之為優先日期。DOS每個月都會更新優先日期並且將其刊登在DOS的簽證公告欄上。USCIS也會使用簽證公告欄讓符合資格的申請人在美國進行調整身份。

從2015年10月的簽證公告欄開始,有兩個圖表列出每個優先類別的日期以及適用的國家: (1) 一個「申請最終行動日期」圖表 (「最終行動日期」);和(2) 一個「提交申請日期」圖表(「提交日期」)。

美國國家簽證中心將會通知那些優先日期在他們的優先類別和適用國家的「提交日期」圖表(也稱之為表B)上面的日期之前的申請人,告知他/她們可以提交他/她們的文件並且開始申請程序。但是,在優先日期未根據最終行動日期(也稱之為表A)變為當前的日期之前,就不能進行面談並對申請做出最後的決定。

舉例來說,在2019年9月的簽證公告欄上,在F4類別(美國公民的兄弟姐妹)之下,提交日期表B的優先日期是2007年3月8日,而最終行動日期表A的優先日期是2006年11月1日。這代表申請人可以開始他/她們的簽證申請程序,如果他/她們的優先日期是在2007年3月8日以前,就可以提交他/她們的申請文件。但是他/她們還是需要等到他/她們的優先日期在表A變為當前的日期之後他/她們才可以收到簽證。

實施這項新的提交日期表是為了幫雙方創造更好的效率,申請人這邊可以提早開始準備他/她們的申請,而國務院這邊每個月則是可以更好的來分配簽證名額。

如果您正在等待您的簽證變為可發放狀態,請注意提交日期表以便知道您什麼時候可以開始申請程序,但是請了解在您的簽證數字成為可發放狀態前,您可能還是需要等上好幾個月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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