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在2020年2月24日開始實施根據公共負擔不予受理的新規定。

最終規定概述了美國國土安全部(DHS)將如何確定外國人因為可能成為公共負擔而不予受理從非移民身份(包括以K-1未婚夫/妻簽證入境美國的外國人)調整為合法永久居民身份的一些標準。

新規定表明在36個月內總共有超過12個月的時間有領取公共福利例如補充保障收入(SSI)、貧困家庭臨時援助(TANF)、營養補充援助計劃(SNAP) 、Medicaid醫療保險和公共住房援助的合法移民人士,將不符合獲得永久居留身份的資格。 除了公共福利的標準外,DHS也可能會查看申請人的健康狀況、教育背景和調整身份的人數,來決定申請人在未來可能成為公共負擔的可能性。

新規定不會影響那些目前已經擁有合法永久居民身份(綠卡)的人士。

過去幾天,美國國務院已經在遵循並且實施這項新規定;因此,新規定可能會影響個人與家庭成員在美國取得綠卡和在美國大使館和領事館申請移民簽證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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