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隨美國國土安全部(DHS)的領導,負責在美國大使館和領事館監督移民和非移民簽證領事程序的美國國務院(DOS)自2020年2月24日起也開始實施根據公共負擔不予受理的新規定。

移民簽證申請人需要完成一份DS-5540表格(公共負擔問卷),審閱該移民人士的家庭規模和收入、資產情況、教育程度、工作技能、健康程度和過往接受公共福利的收據。新規定適用於所有意圖移民的申請人,不管申請人的DS-260移民簽證申請是否已經提交給美國國家簽證中心並且已經轉寄給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

和DHS被認定或可能成為公共負擔而不予受理調整身份的新規相似,DOS的規定表明任何人在任何時間可能會成為公共負擔,將不予受理並且因此無法符合獲得移民簽證的資格。DOS對「公共負擔」的定義為在36個月內總共有超過12個月的時間有領取一項或以上的界定公共福利或是在移民後可能會領取這樣的公共福利的申請人。公共福利包括社會安全生活補助金(SSI)、貧窮家庭臨時援助 (TANF)、補充營養援助計劃(SNAP)、第八章房屋補助卷、補貼住房和Medicaid醫療保險。

DS-5540會被用來評估申請人在移民美國後為自己的生活提供支持的能力,從而在未來不依賴公共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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