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COVID-19大流行造成的重大旅行和行動限制,合法永久居民(“LPR”)發現自己滯留在國外,因此無法前往美國,儘管無意放棄其LPR身份。所有永久居民都收到一張稱為 I-551 的身份證明,俗稱”綠卡”。如果 LPR 在美國境外不到一年,綠卡可用作移民簽證。如果 LPR 在美國境外超過一年,則推定 LPR 已放棄其移民身份,其綠卡可能不再被認為可用於進入美國。

雖然綠卡的到期日期可能仍然有效,並且儘管LPR已經在美國以外的地方停留超過一年,但LPR仍能夠登上飛機,但 LPR 是否能進入美國將在抵達入境處(“POE”)時由面談的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CBP”)官員決定。如果LPR擔心因一年或更長時間不在美國而與CBP在航空、陸地或海上POE發生問題,應考慮向最近的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申請SB-1返回居民簽證。SB-1返回居民簽證簽發給在美國境外停留超過一年的LPR,其無法返國被視為“長期超出其控制範圍”。LPR在美國境外長期居留的例子可能包括醫療緊急情况、重要的家庭和經濟問題,還有最近COVID-19旅行和行動限制封鎖LPR返回美國。

我們强烈鼓勵位於亞洲並且正在尋求基於COVID-19流感大流行的SB-1返回居民簽證的LPR通過info@enterimmi.com聯繫我們並與駐胡志明市、馬尼拉和臺北的美國移民律師交談。我們的移民律師擁有超過三十年的經驗,可協助遍及整個亞洲的美國領事館的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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