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務院2021年3月簽證公告中,越南EB-5投資者的「最終行動日期」優先日期從2017年10月1日前進三個禮拜至2017年10月22日。優先日期表明,在2017年10月22日或之前提交I-526申請的任何投資者現在都可以獲得簽證。如果您屬於這樣的投資者,您應該確保您有聯繫美國國家簽證中心以開始您的簽證申請程序(如果您由於當前的提交日期尚未這樣做)。請點閱

自去年10月以來,中國投資者的最終行動日期一直停留在2015年8月15日。這是因為自2020年初以來,美國領事館一直沒有簽發簽證,只有少數中國申請人符合在美國做調整身份的資格。

世界其他地區的最終行動日期都是有效的。

提交日期(表B)仍然是有效的,這也是越南投資者的常態,這些投資者將被歸類為「除已列出國家以外的其他歸屬地區」

最終行動日期和提交申請日期是什麼意思?

如果您對簽證公告,優先日期,EB-5簽證或其他美國簽證有任何疑問,請通過info@enterimmi.com與我們聯繫,並諮詢我們在胡志明市,馬尼拉和台北市的美國移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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