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2日,美國加州北區地方法院法官Jacqueline Scott Corley發佈命令,對原告Behring區域中心向國土安全部(DHS)提起的訴訟中作出簡易判決。這項命令是在Behring區域中心有限責任公司與 Chad Wolf等人的訴訟上所做出的。
Behring區域中心對DHS提起訴訟,質疑在EB-5移民投資者計劃現代化法規(EB-5法規)於2019年11月21日生效時,代理DHS部長Chad Wolf是否被合法任命擔任這一職務。(見連結1和連結2)
根據EB-5法規,該計劃最重要的變化是在有資格獲得在較低投資金額的目標就業區域進行的投資的最低投資金額,從50萬美元增加到90萬美元。
Behring在訴訟中要求法院做出EB-5法規廢止(不再有效)的判決,因為代理部長Wolf在作出最後裁決時沒有合法地履行他的職責。法院同意並宣佈EB-5法規無效,並將此事發回DHS。
Behring還要求法院發布禁令,禁止現任、適當任命的國土安全部部長Alejandro Mayorkas 在 180 天內恢復 EB-5 法規。法院駁回了這一請求。
截至目前,EB-5法規不再是EB-5移民簽證計劃的法律。這將持續多久還不確定。
DHS可以向上訴法院提出上訴,且一併請求其自己的禁令,以阻止地方法院的決定在上訴過程中生效。如果上級法院批准此類禁令,EB-5法規將繼續有效。無論是否如此,國土安全部DHS都可能通過遵循《行政程序法》規定的適當程序,迅速採取行動,重新授權EB-5法規。此過程可能需要60到90天或更長時間。
對於那些一直在考慮將EB-5作為移民美國的一種管道,並希望利用50萬美元較低投資額的投資者來說,應該在這個機會窗口關閉之前迅速提交EB-5申請,並且也應該了解在這個不確定時期提交 EB-5 I-526 申請的潛在風險。
請通過info@enterimmi.com與我們的辦公室聯繫,並諮詢我們在胡志明市,馬尼拉和臺北市的美國移民律師。
2021年版權所有。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本文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本文所表達的僅為中天移民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