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美國國會未能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之前重新授權或延長該計劃,EB-5 移民投資者「區域中心」計劃(計劃)將於 2021 年 6 月 30 日失效。由於參議院已至少休會到 2021 年 7 月 12 日,因為在此之前不會通過重新授權該計劃的立法,所以該計劃會繼續保持無效。

因 此,任何尚未持有美國領事館簽發移民簽證的投資者和家庭成員將不會獲得移民簽證進入美國。而尚未經美國公民及移民局(USCIS)批准的身分調整申請的投資者和家庭成員,將無權將其身分調整為永久居留。

USCIS 近期尚未發布有關如何處理尚未裁決的 EB-5 投資者 I-526 申請或 I-485 調整身分申請的指導。 根據該計劃之前的日落條款,USCIS 可能會暫停 I-526 申請和 I-485 申請一段時間,以等待國會是否會重新授權該計劃。 在此日落期間,美國國務院將無法再簽發移民簽證。

以「直接」投資(投資與區域中心無關並依賴直接就業的企業)申請移民簽證的 EB-5 投資者不受該計劃日落條款的影響。

已經持有有效移民簽證的 EB-5 投資者應仍有資格進入美國並獲得有條件的永久居留權; 然而,這一結論是基於 USCIS 2009 年的指導。預計 USCIS 會像過去一樣繼續審查和批准 I-829 申請,以消除有條件永久居民的條件。

至關重要的是該計劃能夠繼續延長或永久實施,以保護數以萬計已經在美國進行大量投資、提交了I-526申請書、並在排隊等候EB-5簽證的發放的投資者和其家庭成員的申請資格。

如果您對 EB-5 計劃的日落條款有任何疑問,請通過info@enterimmi.com與我們的辦公室聯繫,並諮詢我們在胡志明市,馬尼拉和臺北市的美國移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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