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護美國公民、永久居民和其他在美國的人的健康免受傳染病的侵害,有意移民美國的人必須接種某些疾病的疫苗才能獲得移民簽證。現時需要接種疫苗的疾病有:
- 白喉
- 破傷風
- 百日咳
- b型流感嗜血杆菌(Hib)
- A型肝炎
- B型肝炎
- 小兒麻痹症
- 麻疹
- 腮腺炎
- 風疹
- 輪狀病毒
- 流行性腦脊髓膜炎
- 水痘
- 肺炎球菌病
- 流行性感冒
- 新冠肺炎-19
美國疾病控制和預防中心根據具體標準確定移民簽證申請人需要接種哪些疫苗:
- 該疫苗必須是適齡的疫苗,如美國免疫接種諮詢委員向美國大眾建議的那樣;並且
- 必須至少滿足以下標準之一:
a)疫苗必須能夠預防可能導致疫情爆發的疾病;以及,
b)疫苗必須能夠預防美國已經消滅或正在消滅的疾病。
雖然上述清單中的疫苗是特定申請人所需的,但許多疫苗有最低年齡要求,有些疫苗需要數月到數年才能完成。因此,通常情況下,申請人不可能在出發前接受上述疾病的所有疫苗接種,而是要求申請人在體檢期間從醫生處至少接受一劑申請人目前尚未接種的適齡疫苗。醫生應在申請人的醫學評估期間就抵達美國後完成系列疫苗的重要性向申請人提供建議。
如果申請人在上列所需疫苗上已接受了最新疫苗,則不需要在體檢時接種額外的疫苗。
醫生必須審查申請人提供的所有疫苗接種記錄,如果文件有效,需在美國國務院疫苗接種文件工作表 (DS-3025) 上記錄醫學評估期間提供的疫苗接種歷史和疫苗。並且應告知申請人,DS-3025 是申請人的疫苗接種記錄,也必須向申請人提供一份額外的副本。 申請人在抵達美國後需要向醫療保健提供者、學校和其他機構提供這份 DS-3025 的副本。
如果您對移民美國的疫苗接種要求有疑問,請通過info@enterimmi.com與我們的辦公室聯繫,並諮詢我們在胡志明市,馬尼拉和臺北市的美國移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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