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院(DOS)2021 年 12 月簽證公告已發布,EB-5 投資者在 EB-5 簽證類別下進行的非區域中心投資的優先日期適用於包括中國在內的所有國家。 這是 EB-5 簽證自 2015 年以來第一次對中國投資者來說為「當前」。
非區域中心投資者的優先日期為當前是因為區域中心計畫(計畫)已於 2021 年 6 月 30 日失效。區域中心投資者的優先日期對於所有國家/地區仍然不適用。
數萬名根據該計畫提交申請的 EB-5 投資者無法獲得簽證或調整身分;因此,如果投資者進行「直接」EB-5 投資,每年約10,000個EB-5簽證配額現在可供任何有「直接」EB-5投資申請被批准的投資者使用。這些簽證現在可供「直接」投資者使用。「直接」EB-5 投資意味著投資者的企業必須直接為美國工人創造 10 個就業機會,並且不能利用該計畫內提供的間接和誘導的就業機會。
12 月的簽證公告還顯示了越南和印度等其他國家的當前優先日期,這些國家也因區域中心計畫需求量大而被積壓。自 8 月簽證公告發布以來,這些國家以及全球所有其他國家一樣是當前的狀態。
如果中國和越南的潜在EB-5投資者正在考慮進行直接EB-5投資,以獲得EB-5簽證,則應謹慎行事。 如果國會重新授權該計畫,每年10,000個簽證配額將再次適用於所有過去的EB-5投資者,這將把區域中心計畫的中國投資者的優先日期推回到2015年末和越南投資者推回到2018年初。 這反過來會使那些投資於直接業務的投資者排在等待簽證的隊伍後面。
目前還沒有跡象表明國會是否或何時重新授權該計畫。進行直接投資可能會導致中國或越南投資者快速獲得簽證並避免優先日期的任何「倒退」, 從而跳過在他們之前投資的其他投資者。或者,如果國會採取行動重新授權該計畫,它很可能會包括諸如提高最低投資金額(現在為 500,000 美元)和其他可能使投資者更難獲得資格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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