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永久居民之配偶及未滿21歲的未婚子女的簽證等待時間

親屬移民是美國移民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允許公民和合法永久居民贊助他們的直系親屬移民到美國。其中一種親屬移民簽證類別是「家庭第二優先證類別」,通常縮寫為F2A和F2B類別。 F2A類別適用於合法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滿21歲的未婚子女。F2B類別適用於合法永久居民的未婚子女,年齡為21歲以上。這兩種類別都受到美國國會設定的年度數量限制。當某一類別的簽證需求超過年度名額時,政府會建立等待名單。優先日期將在簽證公告(Visa Bulletin)上顯示,並在簽證數量可用時變成當前(“Current”)。 第二優先簽證的等待時間可能因幾個因素而有很大的差異,包括受益人的原籍國家、特定簽證類別的需求以及已經在其簽證類別中等待簽證的申請人數。美國國務院每個月會公布新的簽證公告(“Visa Bulletin”);公告其中有列出每個家庭和就業優先類別簽證的優先截止日期。優先日期指的是合法永久居民代表受益人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提交I-130親屬移民申請的日期。 簽證公告會列出每個優先類別的優先日期,該日期是合法永久居民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提交代表受益人的I-130親屬移民申請("I-130 Petition")的日期。優先日期確保受益人在移民簽證隊列中的位置。此類移民簽證按照優先日期變為當前的順序提供給個人。 預計等待時間根據當前優先日期和簽證公告中所列的截止日期之間的差異來預算的。如果受益人的優先日期在截止日期之前,他們可能有資格申請移民簽證或調整他們的身份為合法永久居民。 根據上方2023年3月簽證公告中的所有申請區域的優先日期表A最終行動日期,F2A類別是"當前"(Current "C");因此簽證立即可用,而F2B類別的優先日期為2015年9月22日。如果一名合法永久居民今天為他/她的未婚兒女提交一份I-130親屬申請,預計大約需要8年才能獲得簽證。對於墨西哥和菲律賓國民來說,等待時間會更長。 [...]

中國和印度的EB-5投資者於10月簽證公告欄出現優先日期的倒退;越南投資者仍顯示當前有簽證名額

美國國務院(國務院)已經公佈2022年10月份的簽證公告欄和「最終行動日期」。中國和印度的EB-5投資者在「第五類非預留簽證名額」類別下的優先日期已經倒退(時間往回倒退)。什麼是優先日期? 隨著2022年3月《EB-5改革與誠信法案》的通過以及區域中心計畫的回歸,第五類非預留簽證名額類別下的中國出生投資者的優先日期顯示為2015年11月中旬及12月中旬。10月份的簽證公告欄顯示中國投資者的最終行動日期為2015年3月15日。因此,我們說優先日期「倒退」了9個月。 印度出生的EB-5投資者在第五類非預留簽證名額類別下,於今年一直顯示為當前有簽證名額(C),但10月份的簽證公告欄則顯示優先日期為2019年11月8日。 所有其他EB-5類別的日期,包括越南投資者,在10月份的公告仍顯示當前有簽證名額。不過越南投資者應該預期國務院會在今年2023財政年度的某個時候(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於簽證公告欄為他們設定優先日期。 在這些日期之後提交I-526申請的印度和中國投資者,將必須等待這些日期往後移動或超過他們的優先日期,才能獲得簽證名額。很難預測這些日期會以多快的速度向前推進。 如果您對您的優先日期、簽證公告欄以及您的EB-5申請或簽證申請有任何疑問,歡迎通過info@enterimmi.com與我們聯繫,並諮詢我們在臺北市、胡志明市和馬尼拉的美國移民律師。 2022年版權所有。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本文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本文所表達的僅為中天移民之意見。

什麼是美國移民裡的優先日期?

對於大多數移民美國的人來說,主要有兩類移民簽證:親屬移民簽證和就業與投資移民簽證。這些簽證類別分別是直系親屬(IR)類別、家庭優先移民(FB)類別和就業優先移民(EB)類別。對於FB和EB類別,有許多基於家庭關係資格(FB-1至FB-4)或就業與投資機會資格(EB-1至EB-5)的子類別。此外,對於這些FB和EB類別,每年都有移民簽證的配額,限制每年可以移民到美國的人數。 當對某類移民簽證的需求高於每年可用的簽證數量時,這些類別被稱為「超額申請」。超額申請類別的簽證申請人必須排隊等待後續年份的簽證名額。簽證申請人的簽證排期位置是根據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美國移民局)提交申請之日為基礎,或者在部份EB-2和EB-3案件中,向美國勞工部提交勞工證申請之日,這個日期就稱為優先日期。 簽證申請人的簽證排隊位置由美國國務院(國務院)留存在《簽證公告欄》,國務院每個月都會更新《簽證公告欄》的優先日期。美國移民局也使用《簽證公告欄》來決定簽證申請人何時有資格在美國調整身份。 《簽證公告欄》有兩個表格列出了每個簽證類別以及適用國家的優先日期:(1)「最終行動日期」表格(表A);以及(2)「提交申請日期」表格(表B)。部份簽證需求量異常大的國家,有自己列出的優先日期(中國、薩爾瓦多、瓜地馬拉、洪都拉斯、印度、墨西哥、菲律賓,有時還有EB-5投資移民類別的越南),這些國家的簽證配額僅限於任何簽證類別的 7%左右。來自所有其他國家的簽證申請人都被列在「除已列出國家以外的其他歸屬地區」。當簽證申請人的優先日期早於《簽證公告欄》的最終行動日期,代表有簽證名額可發放給相關簽證申請人。關於最終行動日期和提交申請日期的說明,請詳此連結。 如果您正在排隊等待簽證,請留意表B的提交申請日期,以瞭解何時可以開始簽證申請程序,但請了解您可能還需要再多等待數個月才能排到簽證名額。 欲了解更多資訊,歡迎通過info@enterimmi.com與我們聯繫,並諮詢我們在臺北市、胡志明市和馬尼拉的美國移民律師。 2022年版權所有。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本文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本文所表達的僅為中天移民之意見。

簽證公告欄上的「最終行動日期」和「提交申請日期」是什麼意思?

對於許多移民到美國但正在等待獲得簽證的人來說,國務院(DOS)簽證公告欄是每個月最重要的文件。 簽證公告欄可幫助申請人瞭解他們在排隊等待簽證中的位置。 在大多數家庭移民簽證類別和所有就業移民簽證類別中,每種類別都有年度簽證配額,該配額規定了可以獲取移民簽證並移居美國的人數。 當對某類移民簽證的需求高於每年可用的簽證數量時,這些移民簽證類別被稱為「超額申請」。申請人申請超額申請簽證的位置是根據向美國移民和公民服務局(USCIS)提交申請之日為基礎,稱為優先日期。DOS 每月更新優先日期,並在簽證公告中發佈。USCIS還會將簽證公告用於有資格調整其在美國身分的申請人。 簽證公告欄有兩個圖表,列出每個優先類別的日期以及適用的國家: (1) 一個「申請最終行動日期」圖表 (「圖表A」);和(2) 一個「提交申請日期」圖表(「圖表B」)。 [...]

越南投資者在4月份的簽證公告上躍進了近2個月

  美國國務院4月簽證公告上的「最終行動日期」優先日期前進了近兩個月,從2017年10月22日躍進到2017年12月15日,這對越南EB-5投資者來說是個好消息。優先日期表明,任何在2017年12月15日或之前提交I-526申請的越南投資者現在都擁有簽證名額。如果您是屬於這類投資者,應聯繫國家簽證中心以開始簽證申請流程(如果您由於當前的申請日期尚未這樣做)。請點閱。 中國投資者的最終行動日期自去年10月15日起就沒有變動,仍然是2015年8月15日。美國駐廣州領事館自2020年初以來,一直沒有發放EB-5簽證,並且只有少數中國申請人符合在美國調整身分的資格。 越南優先日期變動主要是由於美國駐胡志明市領事館恢復了有限的運作。 世界其他地區的最終行動日期都是有效的。 提交日期(表B)仍然是有效的,這也是越南投資者的常態,他們被歸類為「除已列出國家以外的其他歸屬地區」。 最終行動日期和提交申請日期是什麼意思? 如果您對簽證公告,優先日期,EB-5簽證或其他美國簽證有任何疑問,請通過info@enterimmi.com與我們聯繫,並諮詢我們在胡志明市,馬尼拉和台北市的美國移民律師。 2021年版權所有。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本文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本文所表達的僅為中天移民之意見。

2021年3月的簽證公告優先日期顯示越南EB-5移民投資者提前三周;中國凍結;臺灣和世界其他地區當前有效

  在國務院2021年3月簽證公告中,越南EB-5投資者的「最終行動日期」優先日期從2017年10月1日前進三個禮拜至2017年10月22日。優先日期表明,在2017年10月22日或之前提交I-526申請的任何投資者現在都可以獲得簽證。如果您屬於這樣的投資者,您應該確保您有聯繫美國國家簽證中心以開始您的簽證申請程序(如果您由於當前的提交日期尚未這樣做)。請點閱。 自去年10月以來,中國投資者的最終行動日期一直停留在2015年8月15日。這是因為自2020年初以來,美國領事館一直沒有簽發簽證,只有少數中國申請人符合在美國做調整身份的資格。 世界其他地區的最終行動日期都是有效的。 提交日期(表B)仍然是有效的,這也是越南投資者的常態,這些投資者將被歸類為「除已列出國家以外的其他歸屬地區」。 最終行動日期和提交申請日期是什麼意思? 如果您對簽證公告,優先日期,EB-5簽證或其他美國簽證有任何疑問,請通過info@enterimmi.com與我們聯繫,並諮詢我們在胡志明市,馬尼拉和台北市的美國移民律師。 2021年版權所有。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本文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本文所表達的僅為中天移民之意見。

2020年11月的簽證公告優先日期顯示越南EB-5移民投資者的進度略有進展

在國務院2020年11月簽證公告中,越南EB-5投資者的「最終行動日期」優先日期從2017年8月15日略微前進至2017年9月1日。優先日期表明,在2017年9月1日或之前提交I-526申請的任何投資者現在都可以獲得簽證。如果您屬於這樣的投資者,您應該確保您有聯繫美國國家簽證中心以開始您的簽證申請程序(如果您由於當前的提交日期尚未這樣做)。 https://travel.state.gov/content/travel/en/legal/visa-law0/visa-bulletin/2021/visa-bulletin-for-december-2020.html 提交日期(表B)仍然是可發放的,也是越南投資者的常態,這些投資者將被歸類為「除已列出國家以外的其他歸屬地區。 此外,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宣布,將允許那些在美國且有資格使用當前提交日期表的申請人在美國提交身份調整申請。如果您認為自己有資格這樣做,請與我們聯繫。 最終行動日期和提交申請日期是什麼意思? 如果您對簽證公告,優先日期,EB-5簽證或其他美國簽證有任何疑問,請通過info@enterimmi.com與我們聯繫,並諮詢我們在胡志明市,馬尼拉和台北市的美國移民律師。 2020年版權所有。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本文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本文所表達的僅為中天移民之意見。

洞察中國EB-5最終行動日期在2020年3月份簽證公告欄上的躍進

為什麼中國EB-5最終行動日期在2020年3月份的簽證公告欄上跳躍前進? 對於中國EB-5投資人的最終行動日期在2020年3月份的簽證公告欄上為什麼往前跳躍了4.5個月有許多疑問。美國國務院的簽證專家Charlie Oppenheim先生對於為何會發生此事在他的每月「簽到」專欄上發表了他的看法。 根據Charlie先生所說,儘管有相當一部分的EB-5中國申請人符合開始申請簽證的資格,很多申請人都未能及時準備好合格的文件。Charlie先生表示需求的不足以及將最終行動日期往前移動是在COVID-19發生之前就決定的。但是,向前看的話,近期美國駐廣州領事館暫時關閉將會影響中國EB-5的使用量,目前確切的影響還未知,這和關閉的持續時間有關。由於情況多變,Charlie先生提醒不要猜測這對中國EB-5最終行動日期會有什麼影響。申請人不應該推斷處理程序上的暫時停止必定會導致最終行動日期更快往前進。 如果您對於EB-5投資移民簽證有任何疑問,請透過info@enterimmi.com聯繫我們。

簽證公告欄上的「最終行動日期」和「提交申請日期」是什麼意思?

2015年9月,美國國務院(DOS)和美國移民局(USCIS)共同宣布了一項新程序,新程序允許目前正在等待簽證名額,基於家人和就業的移民簽證申請人在他/她們的優先日期變為可發放之前就開始他/她們的移民程序或是申請調整身份。 在超額的簽證類別(表示該簽證的需求比提供的名額要高)裡面,申請人在等待的隊伍中排在什麼位置是根據提交申請的日期而定的,稱之為優先日期。DOS每個月都會更新優先日期並且將其刊登在DOS的簽證公告欄上。USCIS也會使用簽證公告欄讓符合資格的申請人在美國進行調整身份。 從2015年10月的簽證公告欄開始,有兩個圖表列出每個優先類別的日期以及適用的國家: (1) 一個「申請最終行動日期」圖表 (「最終行動日期」);和(2) 一個「提交申請日期」圖表(「提交日期」)。 美國國家簽證中心將會通知那些優先日期在他們的優先類別和適用國家的「提交日期」圖表(也稱之為表B)上面的日期之前的申請人,告知他/她們可以提交他/她們的文件並且開始申請程序。但是,在優先日期未根據最終行動日期(也稱之為表A)變為當前的日期之前,就不能進行面談並對申請做出最後的決定。 舉例來說,在2019年9月的簽證公告欄上,在F4類別(美國公民的兄弟姐妹)之下,提交日期表B的優先日期是2007年3月8日,而最終行動日期表A的優先日期是2006年11月1日。這代表申請人可以開始他/她們的簽證申請程序,如果他/她們的優先日期是在2007年3月8日以前,就可以提交他/她們的申請文件。但是他/她們還是需要等到他/她們的優先日期在表A變為當前的日期之後他/她們才可以收到簽證。 實施這項新的提交日期表是為了幫雙方創造更好的效率,申請人這邊可以提早開始準備他/她們的申請,而國務院這邊每個月則是可以更好的來分配簽證名額。 [...]

Go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