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131A簽證是什麼,它可以讓我重新進入美國嗎?

I-131A簽證適用於I-551表格“綠卡”在美國境外旅行時遺失、被盜或毀壞,或綠卡已過期,且在美國境外停留不足一年的合法永久居民(LPR)。這些LPR可以在美國領事館申請I-131A簽證。 通常稱為登機紙,該簽證應允許LPR登上飛機並請求進入美國。請注意,登機紙並不能保證您會被接納進入美國。 抵達入境處(POE)後,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CBP)官員將審查您的入境申請。CBP官員有權决定您是否有入境的資格,並且沒有義務根據您的登機紙接納您進入美國。但是,LPR確實有權要求臨時入境,並安排在移民法官面前舉行聽證會,以確定其是否符合資格。(詳見此文章)返回的LPR是美國永久居民,直到該身份被撤銷或自願放棄。 請聯繫我們取得「了解您身為一位合法永久居民返回美國時所擁有的權利」這篇文章。 提交I-131A旅行證件申請可能需要滿足其他條件。請通過info@enterimmi.com與我們聯繫,並諮詢我們在胡志明市,馬尼拉和台北市的美國移民律師。 2020年版權所有。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本文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本文所表達的僅為中天移民之意見。

如果由於COVID-19旅行限制,合法永久居民在美國境外超過一年將會發生什麼?

由於COVID-19大流行造成的重大旅行和行動限制,合法永久居民("LPR")發現自己滯留在國外,因此無法前往美國,儘管無意放棄其LPR身份。所有永久居民都收到一張稱為 I-551 的身份證明,俗稱"綠卡"。如果 LPR 在美國境外不到一年,綠卡可用作移民簽證。如果 LPR 在美國境外超過一年,則推定 LPR 已放棄其移民身份,其綠卡可能不再被認為可用於進入美國。 雖然綠卡的到期日期可能仍然有效,並且儘管LPR已經在美國以外的地方停留超過一年,但LPR仍能夠登上飛機,但 [...]

美國移民機關是否會為因COVID-19大流行而對出國超過一年的永久居民提供特別救濟?

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衛局(“CBP”)尚未宣佈對因COVID-19旅行和行動限制而在美國境外停留一年以上的合法永久居民(“LPR”)提供任何特別救濟。目前,無論出於何種原因,仍留在美國境外的LPR被推定為放棄移民身份,而CBP官員可在抵達入境處(“POE”)時確定其不被允許入境美國。在美國境外停留超過一年的LPR可以通過向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申請SB-1返回居留簽證來尋求救濟,也可以前往美國並請求入境,前提是他或她的I-551表格(“綠卡”)尚未過期。選擇後一種選項的LPR在到達航空、陸地或海港入境處時,可能會新增被送去二次檢查的風險。 如果CBP認為到達的LPR不是“返回居民”,因為他或她已經在美國以外的國家居住了超過一年,則他或她可能被視為“抵達的外國人”,並可能被指控需從美國驅逐出境。提出此類指控後,他或她有權要求臨時入境,並有權安排移民法官審理。 由於長期不在美國超過一年,CBP官員可能會試圖說服LPR簽署I-407表格。在簽署I-407之後,CBP也將試圖讓他或她返回原目的地。在簽署I-407之前,LPR應注意以下事項: LPR不能僅僅因為在國外的時間而失去其身份; LPR仍然是LPR,除非政府通過清楚、明確和令人信服的證據證明放棄身份,並且移民法官簽發了最終驅逐令; I-407表格必須自願簽署。LPR可拒絕簽署I-407而不會產生任何負面後果; 不能強迫LPR返回其原始目的地。 為了避免未來因COVID-19流感大流行而造成的旅行延誤,現時居住在亞洲的LPR應諮詢我們在胡志明市、馬尼拉和臺北市的美國移民律師,可以建議他或她如何安全地於國際間旅行,並保持他或她的LPR身份。 2020年版權所有。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本文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本文所表達的僅為中天移民之意見。

如果我因為COVID-19旅行限制在美國境外超過180天,我的綠卡可能會怎麼樣?

合法永久居民(LPR)會在美國境外停留180天以上的原因有很多。但是,長時間在美國境外可能會導致美國政府採取以下立場:LPR放棄了其作為永久居民在美國居住的意圖,並且可能會採取措施撤銷LPR的居民身份。 由於持續的COVID-19大流行導致行動和旅行受限,不幸的是,許多LPR都無法前往美國,而且已經長期待在國外。雖然COVID-19大流行當然可以被視為不可預見的特殊情況,因此LPR並未放棄其移民身份,但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衛局(CBP)對於特別是在LPR顯示頻繁和長時間在美國境外旅行的情况下,保留獨立的自由裁量權。 在美國境外的LPR在通過陸路、海運或空運抵達入境處(POE)時,可能接受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官員的二次檢查。長時間(例如超過180天)待國外的LPR受到二次檢查的可能性會較高。 到達入境處後,CBP的面試官可能會詢問他們旅行過哪些國家、離開了多長時間以及他們前往目的地的原因。如果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衛局官員擔心LPR在美國境外長時間是不尋常或可疑的,則CBP官員可以要求LPR進行二次檢查。 當LPR進入二次檢查時,他們可能被扣留幾分鐘到幾個小時或更長時間。在這一過程中,CBP官員將向入境的LPR詢問其他問題,以確定居民的意圖,然後他們才被允許進入美國。二次檢查期間的其他問題將更深入地探究為什麼LPR長期留在美國境外,他們是否在國外工作,以及他們與美國的家庭和經濟關係。 LPR 必須瞭解,他或她有權獲准入境,不能被迫簽署任何放棄居民身份或被迫返回目的地的文件,這一點很重要。有關了解作為LPR的權利的更多信息,請參見我們另外一篇了解您的權利的文章。 關於現時在亞洲由於COVID-19大流行而無法返回美國的LPR的更多資訊,請透過info@enterimmi.com聯繫我們並諮詢我們在胡志明市、馬尼拉和臺北的美國移民律師。 2020年版權所有。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本文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本文所表達的僅為中天移民之意見。

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局報告2019財政年對電子產品搜索次數的大幅成長

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局(CBP)公佈了2019財政年在邊境對電子產品進行搜查的統計數據。這一年內有超過4.14億的旅客通過陸海空的方式入境,其中有40,913人(也就是所有來訪旅客的0.01%)遇到了電子產品搜查。在2019年進行的電子產品搜索次數和2017年和2018年比起來有明顯的成長,如下所示: 遭遇電子產品搜查的國際旅客 所有入境美國的旅客的電子產品都有可能被搜查,包括美國公民和合法永久居民。邊境控管人員必須具備「合理懷疑」,才能執行搜查,不可在毫無可疑的情況下進行搜查。雖然旅客在請求入境時可能會對於他/她是否有可合理懷疑之處進行電子產品搜查和CBP官員起爭執,但事實上,拒絕遵守此類請求可能會導致長時間的延遲,或更糟的情況下會被拒絕入境美國,而且對此負面結果幾乎無法採取任何救助行為。 欲知旅客入境時的權利以及CBP官員對電子產品的搜索是否合法的更多信息,請透過info@enterimmi.com與我們聯繫,並預約諮詢我們在亞洲胡志明市、馬尼拉和台北辦公室的美國移民律師。

2023-01-05T16:20:21+08:002020-05-15|Categories: 移民簽證, 非移民簽證|Tags: |

因免簽證計劃 (ESTA)滯留美國 – 要求延期30天

許多國家的公民都符合美國免簽證計劃(VWP)的申請資格,在旅行授權電子系統(ESTA)獲批的情況下無需簽證就能入境美國。持有VWP的人士的停留時間最長可達90天。 以免簽證計劃(VWP)待在美國的外國人士如果是因為像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此類緊急情況而無法在當前入境期限屆滿前離開,有一個申請合法延期出境的救濟選項。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和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衛局都有權處理這個申請,該申請給予申請人30天的期限來離開美國,並且不會被視為超過批准的停留期限。USCIS已經表示將會允許第二次申請合法延期出境,再另外延長30天的停留時間。 據報導,USCIS辦公室正設法促進以遠端操控的方式處理及裁決在當地USCIS辦事處申請的合法延期出境。如果您需要申請合法延期出境,您可以嘗試透過800-375-5283聯繫USCIS聯絡中心,或是如果您需要我們的幫忙的話,聯繫我們中天移民公司。

CBP試點項目將評估採集到的DNA樣本

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局(CBP)已經展開為期90天的小型試點項目,瞄準目前在底特律地區以及德克薩斯州西南部的Eagle Pass入境口岸內遭聯邦政府拘留的某些人士身上採集DNA樣本。 CBP表示試點項目的目的是為了評估由司法部所提出需要從某些人士身上採集DNA的條例修正案在操作上的影響。這些DNA樣本將會被寄到FBI的聯合DNA指數系統(CODIS)。這些條例適用於遭逮捕、指控或是定罪的人士,其中包括被美國政府機構(包括海關及邊境保護局)拘留的美國公民、合法永久居民以及非美國公民。 司法部提出的修正案同樣也將刪除一項規定,該規定授權國土安全部部長免除某些外國人士的DNA採集要求,因為這些外國人士的DNA採集在之前由於資源有限而不可行。該修正案還恢復了司法部長的全部法律權限,授權並指示所有聯邦機構從所有遭逮捕、指控、或是定罪的人士身上採集DNA樣本,無論這些人是否為美國公民,只要他/她們是在聯邦政府的管轄下被拘留的。 欲知更多關於CBP試點項目的詳情,請透過info@enterimmi.com聯繫我們。

2023-01-04T17:24:48+08:002020-01-20|Categories: 移民簽證, 非移民簽證|Tags: |

美國聯邦法院法官認定對無嫌疑旅客的電子設備進行搜索違憲

一位美國聯邦法院法官判決邊境控管人員在沒有合理懷疑的情況下不能在入境口岸搜查旅客的智慧型手機和其它電子用品。麻省的聯邦地區法院法官Denise Casper指出,儘管負責搜查入境旅客的官員具有保衛邊境的「至高」職責,旅客個資卻可能被無由搜查,必須以隱私權益加以平衡。因此,Casper法官判決邊境控管人員必須具備「合理懷疑」,才能搜查智慧型手機和其它電子用品。 Casper法官寫道:「這項要求既反映了搜索電子設備所涉及的重要隱私利益,也反映了被告在邊境的政府利益」。 但是Casper法官拒絕要求邊境控管人員示範可能有問題的理由,這是執法人員要逮捕或進行未經授權搜索時必須證明的一項標準。 根據美國民權聯盟(ACLU)所公佈的數字,在邊境對電子設備進行搜索的數量從2015年的8,500件增長到了2018年的30,000件。 欲知更多信息,請透過 info@enterimmi.com聯繫我們。

2023-01-04T17:00:53+08:002019-12-02|Categories: 移民簽證, 非移民簽證|Tags: |

美國邊境控管機構因為其他人的社交媒體貼文拒絕旅客入境

自2019年6月起非移民簽證申請人被要求在DS-160線上申請提供他/她們的社交媒體資料,某些簽證的持有者,例如持B-1/B-2旅遊簽證和F-1學生簽證進入美國的人,有報告指出越來越多這類人士因為其他人的社交媒體賬號而被拒絕入境。 最近一個案例顯示一名住在黎巴嫩的巴勒斯坦國民持F-1學生簽證入境美國,正準備按照預定開始他在哈佛大學的第一年大學新生生活。在抵達波士頓羅根國際機場時,據稱Isamil Ajjawi (17歲)因為他的宗教信仰而受到了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衛局(CBP)的盤查。據Ajjawi所說,CBP官員搜查了他的電子產品並且認為他的朋友在社交媒體上的活動有問題。Ajjawi的F-1學生簽證隨後被取消了並且立即被遣返回黎巴嫩。 平均一天大約有113萬人會透過CBP、機場、海港和陸路進行入境程序,大約有800人會在入境處被拒絕入境。有的時候被拒絕入境是因為一些明確的原因,例如申請非移民簽證的時候提供虛假陳述的資料或是以前在美國境內有違反移民或是法律規定的行為,例如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工作。但其他時候,CBP官員並不會給出具體的理由,而不幸的是非移民簽證的持有者被拒絕入境的決定是不可上訴的。 如果您被拒絕入境美國,請聯繫我們在胡志明市、馬尼拉和台北的美國移民律師,給您專業的建議。 欲知更多信息,請透過info@enterimmi.com聯繫我們。

美國終止曾經造訪過北韓的外國人士的免簽證計劃

若是在2011年3月1日起有造訪過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DPRK或是北韓)並且是根據免簽證計劃(VWP)符合前往美國旅遊90天的38國家的公民,現在起則必須要前往美國駐外大使館或領事館申請簽證。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衛局最近宣布了這個政策變動,也包含了其它7個國家 – 伊朗、伊拉克、蘇丹、敘利亞、利比亞、索馬利亞和葉門。 這個變動預計將會對數以千計來自免簽國家,包括英國、法國、德國和澳洲,這些在過去8年內以旅客身份或其他理由造訪過北韓的人們造成影響。每年有大約4000-6000位西方旅客造訪北韓,其中有許多都來自VWP國家。美國公民自2017年起就被禁止前往北韓。 我們鼓勵自2011年3月1日起有造訪過北韓的VWP公民並且現在需要取得美國簽證的人們諮詢一位美國移民律師。 欲知更多信息,請透過info@enterimmi.com聯繫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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