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移民法中的「先入為主的意圖」:因素和潛在風險
美國移民系統的設計旨在確保尋求入境的個人合法且具有真實意圖。外國人不能以與其簽證允許的不同目的進入美國;所以作為這一努力的一部分,美國移民法會考慮的一個因素是「先入為主的意圖」 (“preconceived intent”)。簡單來說,「先入為主的意圖」指的就是即個人儘管最初是以合法目的入境,但可能從事違反最初入境或移民身份的原始目的的活動。 先入為主的意圖是一個重要的考慮因素,特別是涉及非移民簽證,這些簽證是為了在美國暫時停留的旅遊、學習、商務或工作而發放的。這些簽證的發放取決於申請人展示他們在訪問的目的和合法停留結束後有真實的意圖返回自己的國家。 在入境時有其他意圖的申請人可能被認定為具有先入為主的意圖,並可能被發現對其入境目的進行了虛假陳述。 政府官員(例如口岸和邊境保護官員、美國領事館或大使館的領事官員)的裁定可能導致詐騙或虛假陳述的發現,並且導致簽證持有者被永久禁止入境美國。有別的意圖可能的情況是申請人以B-1/B-2旅遊簽證入境,然後入境後即時改變身份成為學生,並且事先就有此意圖。 評估一個人在申請非移民簽證或在入境時是否具有先入為主的意圖時,政府官員會考慮到許多不同的因素。雖然每個案例都是獨特的,但通常會考慮以下因素: 時間和順序:非移民簽證發放或入境與個人改變計劃或意圖之間的時間間隔很重要。如果有證據表明在簽證申請時個人已經具有先入為主的意圖,可能會對其申請簽證和旅行的真實目的提出疑慮。 人際關係:當確定先入為主的意圖時,可能會考慮申請人是否有在美國居住的親密家人或伴侶。這些關係有可能表明申請人會希望在批准停留期限結束後繼續留在美國。 濫用非移民簽證:濫用非移民簽證,例如使用旅遊簽證上學或工作,可能引起官員對先入為主的意圖的懷疑。領事官員和移民官員會仔細審查個人行動,以評估申請人的真實意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