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可以去美國旅遊嗎?

在美國國務院於2020年1月修訂有關旅遊生子的規定後,大眾對於孕婦是否可持有效的B-1/B-2旅遊簽證只為赴美生子仍有許多疑問,無論孕婦是在新法規生效之前或之後取得B-1/B-2旅遊簽證。雖然沒有具體規定禁止持有有效 B-1/B-2 旅遊簽證的孕婦進入美國,但此類入境是由在入境口岸的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衛局(美國海關)官員所決定。 如果美國海關官員確定您入境美國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在美國生小孩,讓您的子女獲得美國公民身份,那麼您可能會被拒絕入境。此外,如果美國海關官員確定您可能會成為公共負擔,這意味著您將由於資金不足或缺乏健康保險而無法負擔醫療費用,並且不得不依賴公共援助,那麼您可能會被拒絕入境。 在確定是否允許您在入境口岸時可進入美國,美國海關官員將會考量您的預產期,以及您打算在美國停留的時間。此外,他們需要看到您有足夠資金或醫療保險來支付您在美國期間的任何醫療必需品的證明。 如果確定您在美國期間沒有足夠資金或醫療保險來支付任何意外或預期的醫療護理,那麼您也可能會被拒絕入境。 欲了解更多資訊,歡迎通過info@enterimmi.com與我們聯繫,並諮詢我們在臺北市、胡志明市和馬尼拉的美國移民律師。 2022年版權所有。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本文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本文所表達的僅為中天移民之意見。

海外美國公民不再允許持過期護照進入美國

即日起,海外的美國公民將無法持過期護照前往美國。此前,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衛局(CBP)允許美國公民持過期護照進入美國,並將此政策延長至2022年3月。 我們鼓勵持有過期護照的海外美國公民聯繫距離最近的大使館或領事館,以安排更新護照的預約。 欲瞭解更多資訊或對相關政策的變化有任何疑問,歡迎通過info@enterimmi.com與我們聯繫,並諮詢我們在台北市、胡志明市和馬尼拉的美國移民律師。 2022年版權所有。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本文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本文所表達的僅為中天移民之意見。

2023-01-18T11:27:17+08:002022-07-11|Categories: 移民簽證|Tags: , |

USCIS 更新 E 和 L 非移民配偶就業許可指南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更新了其 USCIS 政策手冊中的指南,以解決 E 和 L 非移民配偶根據其非移民身分可用作就業許可證據的文件。 2021 年 11 [...]

B-1 B-2 旅遊簽證持有人多久能去美國一次

人們經常誤解, B-1/B-2旅遊簽證持有人可以進入美國並獲准停留6個月,然後離開美國,重新入境並再次獲准停留6個月。雖然這可能是可以接受的,並且許多這樣做的訪客可能沒有遇到過任何問題,但是海關和邊境保護局(CBP ) 的官員如果認為該訪客沒有「非移民意圖」— 而有「移民意圖」, 那這樣頻繁申請重新入境可能會導致該訪客被拒絕進入美國。證明非移民意圖是訪客符合進入美國的資格的首要條件,連續長期逗留表示該訪客很可能有永久留在美國的意圖。 到美國進行長期訪問(每次最長6個月)且每次訪問間隔較短的訪客,可能會比較難證明其非移民意圖,而且由於可能會被認定該訪客是「居住」在美國,而非僅僅是「訪問」美國,他們的B-1/B-2旅客簽證被CBP官員吊銷並送回原籍的風險更高。即使訪客完全遵守B-1/B-2旅遊簽證的條款和條件,例如沒有從事未經許可的工作,也可能發生這種情況。 與長期訪問且每次停留間隔較短的訪客相比,進行長期訪問(如3-6個月)但每次訪問間隔較長的訪客的情況會好一點。 這些訪客應準備好回答CBP官員提出的訪客與其居住國之間的聯繫的問題,如就業、家庭、學校、長期訪問美國的理由等等。 一年中每次頻繁短期前往美國幾個禮拜參加商務會議、商討會、拜訪朋友和家人等的訪客,在抵達美國後與CBP官員發生問題的風險較低。 [...]

美國公民可持過期護照返回美國的政策延期到2022年3月31日

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衛局和國務院宣布,美國公民可持過期護照返回美國的規定延期到2022年3月31日。與之前計畫於2021年12月31日到期的政策一樣,旅行者必須滿足以下條件才能符合此規定的資格: 是美國公民。 目前在國外尋求返回美國。 直接飛往美國、美國領土,或在返回美國或美國領土時僅通過外國進行短期過   境(轉機)。 持有原有效期為 10 年的過期護照(如果個人在簽發護照時未滿 15 歲,則為 [...]

I-131A簽證是什麼,它可以讓我重新進入美國嗎?

I-131A簽證適用於I-551表格“綠卡”在美國境外旅行時遺失、被盜或毀壞,或綠卡已過期,且在美國境外停留不足一年的合法永久居民(LPR)。這些LPR可以在美國領事館申請I-131A簽證。 通常稱為登機紙,該簽證應允許LPR登上飛機並請求進入美國。請注意,登機紙並不能保證您會被接納進入美國。 抵達入境處(POE)後,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CBP)官員將審查您的入境申請。CBP官員有權决定您是否有入境的資格,並且沒有義務根據您的登機紙接納您進入美國。但是,LPR確實有權要求臨時入境,並安排在移民法官面前舉行聽證會,以確定其是否符合資格。(詳見此文章)返回的LPR是美國永久居民,直到該身份被撤銷或自願放棄。 請聯繫我們取得「了解您身為一位合法永久居民返回美國時所擁有的權利」這篇文章。 提交I-131A旅行證件申請可能需要滿足其他條件。請通過info@enterimmi.com與我們聯繫,並諮詢我們在胡志明市,馬尼拉和台北市的美國移民律師。 2020年版權所有。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本文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本文所表達的僅為中天移民之意見。

如果由於COVID-19旅行限制,合法永久居民在美國境外超過一年將會發生什麼?

由於COVID-19大流行造成的重大旅行和行動限制,合法永久居民("LPR")發現自己滯留在國外,因此無法前往美國,儘管無意放棄其LPR身份。所有永久居民都收到一張稱為 I-551 的身份證明,俗稱"綠卡"。如果 LPR 在美國境外不到一年,綠卡可用作移民簽證。如果 LPR 在美國境外超過一年,則推定 LPR 已放棄其移民身份,其綠卡可能不再被認為可用於進入美國。 雖然綠卡的到期日期可能仍然有效,並且儘管LPR已經在美國以外的地方停留超過一年,但LPR仍能夠登上飛機,但 [...]

美國移民機關是否會為因COVID-19大流行而對出國超過一年的永久居民提供特別救濟?

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衛局(“CBP”)尚未宣佈對因COVID-19旅行和行動限制而在美國境外停留一年以上的合法永久居民(“LPR”)提供任何特別救濟。目前,無論出於何種原因,仍留在美國境外的LPR被推定為放棄移民身份,而CBP官員可在抵達入境處(“POE”)時確定其不被允許入境美國。在美國境外停留超過一年的LPR可以通過向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申請SB-1返回居留簽證來尋求救濟,也可以前往美國並請求入境,前提是他或她的I-551表格(“綠卡”)尚未過期。選擇後一種選項的LPR在到達航空、陸地或海港入境處時,可能會新增被送去二次檢查的風險。 如果CBP認為到達的LPR不是“返回居民”,因為他或她已經在美國以外的國家居住了超過一年,則他或她可能被視為“抵達的外國人”,並可能被指控需從美國驅逐出境。提出此類指控後,他或她有權要求臨時入境,並有權安排移民法官審理。 由於長期不在美國超過一年,CBP官員可能會試圖說服LPR簽署I-407表格。在簽署I-407之後,CBP也將試圖讓他或她返回原目的地。在簽署I-407之前,LPR應注意以下事項: LPR不能僅僅因為在國外的時間而失去其身份; LPR仍然是LPR,除非政府通過清楚、明確和令人信服的證據證明放棄身份,並且移民法官簽發了最終驅逐令; I-407表格必須自願簽署。LPR可拒絕簽署I-407而不會產生任何負面後果; 不能強迫LPR返回其原始目的地。 為了避免未來因COVID-19流感大流行而造成的旅行延誤,現時居住在亞洲的LPR應諮詢我們在胡志明市、馬尼拉和臺北市的美國移民律師,可以建議他或她如何安全地於國際間旅行,並保持他或她的LPR身份。 2020年版權所有。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本文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本文所表達的僅為中天移民之意見。

如果我因為COVID-19旅行限制在美國境外超過180天,我的綠卡可能會怎麼樣?

合法永久居民(LPR)會在美國境外停留180天以上的原因有很多。但是,長時間在美國境外可能會導致美國政府採取以下立場:LPR放棄了其作為永久居民在美國居住的意圖,並且可能會採取措施撤銷LPR的居民身份。 由於持續的COVID-19大流行導致行動和旅行受限,不幸的是,許多LPR都無法前往美國,而且已經長期待在國外。雖然COVID-19大流行當然可以被視為不可預見的特殊情況,因此LPR並未放棄其移民身份,但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衛局(CBP)對於特別是在LPR顯示頻繁和長時間在美國境外旅行的情况下,保留獨立的自由裁量權。 在美國境外的LPR在通過陸路、海運或空運抵達入境處(POE)時,可能接受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官員的二次檢查。長時間(例如超過180天)待國外的LPR受到二次檢查的可能性會較高。 到達入境處後,CBP的面試官可能會詢問他們旅行過哪些國家、離開了多長時間以及他們前往目的地的原因。如果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衛局官員擔心LPR在美國境外長時間是不尋常或可疑的,則CBP官員可以要求LPR進行二次檢查。 當LPR進入二次檢查時,他們可能被扣留幾分鐘到幾個小時或更長時間。在這一過程中,CBP官員將向入境的LPR詢問其他問題,以確定居民的意圖,然後他們才被允許進入美國。二次檢查期間的其他問題將更深入地探究為什麼LPR長期留在美國境外,他們是否在國外工作,以及他們與美國的家庭和經濟關係。 LPR 必須瞭解,他或她有權獲准入境,不能被迫簽署任何放棄居民身份或被迫返回目的地的文件,這一點很重要。有關了解作為LPR的權利的更多信息,請參見我們另外一篇了解您的權利的文章。 關於現時在亞洲由於COVID-19大流行而無法返回美國的LPR的更多資訊,請透過info@enterimmi.com聯繫我們並諮詢我們在胡志明市、馬尼拉和臺北的美國移民律師。 2020年版權所有。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本文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本文所表達的僅為中天移民之意見。

Go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