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B-1/B-2簽證的有效期是多久?

美國B-1/B-2簽證的有效期是根據該名人士持有什麼護照而定的。 有些國家的公民會比其它國家的公民符合更長有效期的B-1/B-2簽證。例如,菲律賓、印尼和中國的公民符合獲得有效期最長可達120個月(10年多次出入境)的B-1/B-2簽證的資格。10年後,這些國家的公民就必須申請一份新的簽證。越南公民和其它東南亞國家的公民卻只符合獲得最長可達1年的多次出入境B-1/B-2簽證,而柬埔寨的公民則是被限制只能取得最長可達3個月的兩次出入境B-1/B-2簽證。 簽證的有效期是由美國國務院根據「互惠時間表」的認定而定的。美國國務院稱,當外國政府對某些類型的簽證向美國公民徵收費用或對簽證有效期進行限制時互惠原則就會發生,美國將對這些國家的公民對類似的簽證徵收互惠費用或是對簽證有效期進行限制。 更多關於互惠的信息可以在此查看: https://travel.state.gov/content/travel/en/us-visas/Visa-Reciprocity-and-Civil-Documents-by-Country.html. 欲知更新信息,請透過 info@enterimmi.com聯繫我們。

簽證公告欄上的「最終行動日期」和「提交申請日期」是什麼意思?

2015年9月,美國國務院(DOS)和美國移民局(USCIS)共同宣布了一項新程序,新程序允許目前正在等待簽證名額,基於家人和就業的移民簽證申請人在他/她們的優先日期變為可發放之前就開始他/她們的移民程序或是申請調整身份。 在超額的簽證類別(表示該簽證的需求比提供的名額要高)裡面,申請人在等待的隊伍中排在什麼位置是根據提交申請的日期而定的,稱之為優先日期。DOS每個月都會更新優先日期並且將其刊登在DOS的簽證公告欄上。USCIS也會使用簽證公告欄讓符合資格的申請人在美國進行調整身份。 從2015年10月的簽證公告欄開始,有兩個圖表列出每個優先類別的日期以及適用的國家: (1) 一個「申請最終行動日期」圖表 (「最終行動日期」);和(2) 一個「提交申請日期」圖表(「提交日期」)。 美國國家簽證中心將會通知那些優先日期在他們的優先類別和適用國家的「提交日期」圖表(也稱之為表B)上面的日期之前的申請人,告知他/她們可以提交他/她們的文件並且開始申請程序。但是,在優先日期未根據最終行動日期(也稱之為表A)變為當前的日期之前,就不能進行面談並對申請做出最後的決定。 舉例來說,在2019年9月的簽證公告欄上,在F4類別(美國公民的兄弟姐妹)之下,提交日期表B的優先日期是2007年3月8日,而最終行動日期表A的優先日期是2006年11月1日。這代表申請人可以開始他/她們的簽證申請程序,如果他/她們的優先日期是在2007年3月8日以前,就可以提交他/她們的申請文件。但是他/她們還是需要等到他/她們的優先日期在表A變為當前的日期之後他/她們才可以收到簽證。 實施這項新的提交日期表是為了幫雙方創造更好的效率,申請人這邊可以提早開始準備他/她們的申請,而國務院這邊每個月則是可以更好的來分配簽證名額。 [...]

2019年10月的越南EB-5投資移民簽證類別「無可發放」簽證(暫時)

美國國務院2019年10月的簽證公告欄上I5和R5類別的最終行動日期被列為「無可發放」。這是因為EB-5投資移民方案目前設定將在2019年9月30日到期。C5和T5類別則仍然維持之前公佈的優先日期,這是因為它們是「直接投資」(非區域中心)類型的EB-5簽證,屬於永久性的法律。 如果有立法行動將投資移民方案延長至2020財政年(從2019年10月1日開始),除了中國大陸出生的申請人以外的所有國家在10月份的最終行動日期很有可能都會立即變成「可發放」狀態。 越南投資人的提交日期(表B)仍然維持在可發放狀態,一般來說這是正常的(見「除已列出國家以外的其他歸屬地區」)。 2019財政年可發放給越南人的EB-5簽證名額在今年7月底就已經全部用完,越南投資人的優先日期倒退到了2014年10月22日並且在8月和9月仍然維持在這個日期。財政年初(10月1日)將會有一萬份新的可發放EB-5簽證,一旦投資移民方案延期了,我們預期越南投資人的優先日期將會在10月份往前推進。但我們可能要等到11月的公告欄才能夠看到這個變化。 如果您有任何關於簽證公告欄、優先日期、EB-5簽證或是其它美國簽證的問題,請透過info@enterimmi.com聯繫我們。

美國移民局將讓7間國際辦公室保持運作

美國移民局(USCIS)少見的傳出了一個好消息,該機構宣布將讓位於中國北京和廣州、肯亞奈洛比、印度新德里、瓜地馬拉瓜地馬拉市、墨西哥墨西哥城和薩爾瓦多聖薩爾瓦多的這7間國際辦公室保持運作。這和今年早前宣布的將在2020年關閉所有的國際辦公室的原計劃有所轉變。 USCIS計劃從現在到2020年8月這段期間關閉13間國際辦公室和3間區域辦公室。計劃是在9月底將先關閉位於墨西哥蒙特雷和韓國首爾的辦公室,雖然菲律賓馬尼拉的辦公室已經停止運作了。泰國曼谷的辦公室看起來還是列於13間將被關閉的辦公室的名單之上。 許多目前由國際辦公室處理的工作將會在當地進行處理或是由USCIS暫時派遣到國外的本地員工來處理。 作為這個轉變的一部分,美國國務院(DOS)將會負責一些目前由USCIS國際辦公室所提供的某些個人服務。現在還不清楚中國辦公室以外的辦公室全部關閉之後,將會如何影響需要這項服務的東亞和東南亞人士。 欲知更多詳情,請透過info@enterimmi.com聯繫我們。

公告: 美國國務院頒布了關於非移民簽證豁免申請的新規定

截至2019年5月6日,如果一位非移民簽證申請人按移民與國籍法(INA)第212(d)(3)(A)(i)款不符合申請資格,關於領事館官員推薦豁免一事,美國國務院 (DOS) 的一項新規定已經生效。在這項新規之下,領事館官員在有限定的情況下需要提交豁免申請。 這項新規的目的是為了增加只有在符合關鍵的國家利益的情況下才會考慮不符合資格申請人的豁免申請的透明度。國家利益定義如下: 外交關係: 拒絕非移民簽證會對雙方造成一些影響或是外國政府會對美方的高級政府官員提出疑慮。 國家安全: 非移民簽證申請人入境美國對美國的一項國家安全問題有所幫助。 執法領域: 非移民簽證申請人入境美國對美國的一項重要執法目標有所幫助。 [...]

印度EB-5投資人目前在美國國務院的簽證公告欄上面臨的EB-5簽證排期

如同預料,美國國務院在2019年7月份的簽證公告欄上的EB-5簽證類別中將為印度列出一個最終裁決日,日期為2017年5月1日。這對業界來說應該不意外,國務院在過去幾個月已經幾次通知印度很有可能將在春季尾端或是初夏達到各國的簽證年度上限。但是,這對過去一年內遞交了I-526申請的印度投資人來說可能會感到訝異,因為他/她們可能未被告知會面臨EB-5簽證排期的問題。 在超額的簽證類別內,例如EB-5簽證類別,申請人在排隊隊伍中的位置是根據遞交I-526申請以取得移民福利的日期而定的。簽證公告欄EB-5類別之下的最終裁定日期代表只有在這個日期之前遞交I-526申請的投資人才有簽證名額,這個日期稱為「優先日期」。在2019年7月份的簽證公告欄上,印度的優先日期被設定為2017年5月1日。 至於中國和越南的EB-5投資人,簽證公告欄上的最終裁定日期保持不變,中國是2014年10月1日,越南則是2016年10月1日。  2019年7月份的公告欄也註解 「印度和越南將會在7月份達到他們的各國簽證年度上限。這導致越南繼續保持原日期,並且需要在7月份對印度頒布一個最終裁定日期。 在8月份,和適用於中國大陸出生的第5類職業類別優先(E5)申請人一樣,這兩國都會有一個最終裁定日期,並且在接下的財政年之中也將延續下去。 而這個只是暫時的,這兩國的E5日期將會在10月份,也就是2020財政年的第一個月份往前推進,如下: 印度: 很有可能會推進至2017年的夏季或是秋季。 越南: [...]

美國要求簽證申請人提供社交媒體資料

美國簽證申請人現在需要提供他/她們在申請日期前5年內在社交媒體上所使用過的賬號名稱 – 並且能夠選擇是否自願列出其它未被要求提供的賬號名稱。 這項新的要求是根據川普政府在保證基於國家安全的理由下對入境美國的外國人進行「極端審查」所實行的。 這是針對國務院之前認定「此類信息對於確認身份或是進行更嚴格的國家安全審查是必要的」,並指示要收集社交媒體名稱後的延伸政策。 在發現2015年聖貝納迪諾的恐怖攻擊的其中一名攻擊者曾經使用化名在私人社交媒體上提倡聖戰後,移民者所使用的社交媒體受到了更大的關注。有關當局在她被允許進入美國並執行恐怖前都沒發現她的賬號。 每年大約會有1,500萬人受到影響,包括永久居留的申請人。 有些人就此提案對於言論及結社自由和個人隱私的影響提出了他們的疑慮。 從更實際的角度來看,評論者也抱怨此提案會讓移民美國變得更加困難,因為這可能會讓整個過程變得更緩慢。 除了社交媒體資料之外,不管申請哪一類型的簽證,美國簽證申請人也需要提供之前5年內所使用過的電話號碼、電子郵件信箱和國際旅遊的記錄,以及特定的家庭成員是否曾經參與過恐怖活動。移民簽證的申請人需要披露以前所有的違規移民記錄,而非移民簽證的申請人也會被問到他/她們是否曾經被任何國家遣返或是驅逐出境,不僅僅是美國。 [...]

最新EB-5等待時間和簽證公告預測

美國國務院(DOS)簽證辦公室簽證控制和報告部門負責人Charlie Oppenheim先生在投資美國(IIUSA)舉辦的2019 EB-5宣導會議上提供了非常重要的新消息。這個一年一度的盛會於2019年5月6日在華盛頓舉辦。 Oppenheim先生表示,EB-5簽證在中國大陸、越南以及印度仍然保有非常高的的需求。由於需求量仍然居高不下,Oppenheim先生按照“最壞的情況”下為那些在2019年5月16日才遞交I-526申請的新投資人們做出了以下預測: 簽證歸屬國                                            預估等待時間 中國大陸                                                     16.5 [...]

十月簽證公告EB-5簽證類別的發放狀態目前是“未經批准”

上個禮拜美國國務院 - 領事事務局公佈了十月份的簽證公告。EB-5區域中心類別的狀態是“U”,表示未經批准發放。這是因為投資移民方案(也稱為區域中心方案)將於2018年9月30日到期。 EB-5區域中心類別的最終行動日期目前是列為不可用的,這是因為投資移民方案即將迎來2018年9月30日的“日落日期”。當有立法行為從新批准EB-5方案時,除了那些需求過高的國家以外,所有國家的最終行動日期都會立即變更為“現在”。 自從1993年美國國會首次頒布以來,投資移民方案一直都是一個暫時的方案。自2015年起,已經多次暫時延期該方案。雖然無法保證這次也一定會延期,但是普遍都期待這次也會再次延期,繼續讓EB-5的投資人可以選擇投資由區域中心所贊助的項目。 十月簽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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