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大為律師就台灣EB-5市場接受採訪

殷大為律師最近接受了Green Card by Investment的Jason Buback先生關於台灣EB-5市場的採訪。受訪的主題是討論台灣的投資者。 完整受訪的英文文章請點擊此連結。下方是受訪文章的譯文。 在我們關於東亞的三部分系列專題的最後一篇文章,移民律師殷大為分享了他對台灣市場的見解:台灣與其他東亞市場有何相似和差異之處,以及2022年EB-5改革與誠信法案(RIA)的影響。 台灣申請人更有經驗,但仍然信任移民代理 [...]

殷大為律師於加州聖地亞哥的EB-5會議上發表演說

中天移民的總裁殷大為律師出席了5月於加州聖地亞哥舉行的第13屆年度EB-5行業論壇,並於「EB-5新時代引入新投資者」小組會議上發表演說。 IIUSA是以EB-5區域中心、其他EB-5利益相關者和專業人士為主的全國性會員制EB-5行業協會。其會員負責了美國絕大部分透過EB-5投資移民計畫投資和移民到美國的外籍公民所形成的資本投資和就業創造。殷律師自2009年以來一直是IIUSA的活躍成員,並獲得了一枚特殊的10年會員徽章。 此次活動取得了巨大成功,有300多名與會者和50多名專家發表演說。從COVID時代恢復過來,這是IIUSA多年來最大的活動,也是EB-5行業首屈一指的年度活動。 EB-5小組由經驗豐富的EB-5區域中心運營商和具有多年經驗的律師所組成,他們分享了相關知識、見解和關於各種工具、技術和技巧的「水晶球」想法,以指引於2022年3月通過的2022年EB-5改革與誠信法案所頒布後的EB-5新時代。 如果您正在考慮通過EB-5途徑移民美國並有相關疑問,歡迎通過info@enterimmi.com與我們聯繫,並諮詢我們在臺北市、胡志明市和馬尼拉的美國移民律師。 2023年版權所有。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本文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本文所表達的僅為中天移民之意見。

殷大為律師就越南EB-5市場接受採訪

殷大為律師最近接受了Green Card by Investment的Jason Buback先生關於越南EB-5市場的採訪。受訪的主題是討論越南投資者的興奮與挑戰。 完整受訪的英文文章請點擊此連結。下方是受訪文章的譯文。 我們繼續來到移民律師殷大為的三篇系列專題中的第二篇文章,殷律師自1993年以來一直在東亞EB-5市場工作。 在這篇文章中,殷律師深入探討了越南市場的細節:與其他東亞市場的相似和差異之處,以及自2022年EB-5改革與誠信法案(RIA)頒布以來越南發生的變化。 [...]

殷大為律師就中國EB-5市場接受採訪

殷大為律師最近接受了Green Card by Investment的Jason Buback先生關於中國EB-5市場的採訪。受訪的主題是討論中國投資者面臨的舊挑戰和新機會。 完整受訪的英文文章請點擊此連結。下方是受訪文章的譯文。 移民律師殷大為(David Enterline, [...]

中天移民合作夥伴的Ryan Barshop和David Enterline律師於區域性會議上發表演說

中天移民的殷大為律師和中天移民合作夥伴的Ryan Barshop律師近日於日本東京舉行的美國移民律師協會(AILA)亞太分會(APAC)的「第11屆年會」上發表演說。 AILA是一個由16,000多名從事與教授移民法的律師和法學教授組成的國際組織。APAC是AILA的一個地區分會,其成員在亞太地區有很多客戶並從事法律工作。 Ryan律師於小組討論中談到了各種家庭移民問題,例如K-1未婚夫/未婚妻簽證、直接向領事館提交I-130申請、兒童身份保護法(CSPA)的考慮因素、新的公共負擔規則,以及使用訴訟作為工具解決行政處理和一般審批延誤的狀況。 同時擔任會議聯合主席的大為律師於EB-5小組中發表了演說,該小組主要討論2022年EB-5改革與誠信法案各項規定的狀況。 大為律師和Ryan律師經常在AILA區域性會議上發表演說,過去曾於馬尼拉、胡志明市、曼谷、清奈、香港和台灣舉行的會議以及美國的AILA全國性會議上發表演說。 欲了解更多有關美國簽證和移民資訊,歡迎通過info@enterimmi.com與我們聯繫,並諮詢我們在臺北市、胡志明市和馬尼拉的美國移民律師。 2023年版權所有。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本文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本文所表達的僅為中天移民之意見。

EB-5投資移民的投資者和區域中心申請費將調漲

美國國土安全部(DHS)發布了一份法規制定提案通知(NPRM),以調整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提供的各種移民福利申請費。在NPRM中,包括對EB-5投資移民計畫(EB-5計畫)所使用的許多表格之建議收費。 在EB-5計畫裡的各種申請費用擬調漲如下: 投資者表格: I-526外國企業家移民申請表格,和I-526E區域中心投資者移民申請表格,申請費將從3,675美元調漲到11,160美元; I-829投資者申請取消永久居民身份條件表格,申請費將從3,750美元調漲到9,525美元。 這些申請費調漲的比例很大。 區域中心和項目表格: I-956區域中心指定申請表格,這份新表格取代了之前的I-924表格,申請費將從17,795美元調漲到47,695美元; I-956F商業企業投資批准申請表格,這是2022年EB-5改革與誠信法案所祭出的新表格,提議申請費為47,695美元。 對於想要申請和營運區域中心、每年維護區域中心並贊助投資項目的公司將需為此付出相當大的成本。我們預計這將使許多現有的區域中心倒閉,並打消新公司申請區域中心批准的念頭;因此,將會減少和限制EB-5計畫的機會。 [...]

EB-5「推銷人員」和「移民代理」現在需要向美國移民局註冊登記

2023年1月4日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公布了I-956K直接和第三方推銷人員之登記表格,要求任何作為以下機構之直接或第三方推銷人員或移民代理(推銷人員)之個人或公司填寫並提交表格: 區域中心; 新的商業企業; 附屬的創造就業實體;或 打算向移民投資者提供與特定資本投資項目相關的證券發行人。 2022年3月所通過的2022年EB-5改革與誠信法案(RIA)規定了對推銷人員之登記要求,作為提高透明度和保護投資者的眾多條款之一。RIA的相關部分內容如下: 「區域中心、新的商業企業、附屬的創造就業實體、或打算向移民投資者提供與特定資本投資項目相關的證券發行人之直接和第三方推銷人員(包括移民代理)應遵守國土安全部長規定之規則與標準以及任何適用之聯邦或州證券法,以監督任何與EB-5計畫相關之證券發行的推銷,包括— (I) 在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註冊登記,其中— (aa) [...]

殷大為律師在2022年11月於越南胡志明市舉辦的EB-5研討會上發表演說

殷大為律師再度受到American Venture Solutions區域中心(AVS)邀請,在2022年11月20日於越南胡志明市舉辦的EB-5研討會上發表演說。 殷律師於研討會上討論了2022年3月通過的《2022年EB-5改革與誠信法案》中EB-5法律的規定,並回答了投資者關於他們可用於投資的資金來源問題。 AVS正在向外國投資者籌集資金,這些投資者將通過EB-5投資者簽證類別移民美國。AVS將把資金借給開發商,這筆資金會用來開發位於佛羅里達州印第安敦的單戶出租住宅社區。此社區將由林德曼集團開發,該集團是一家多戶投資集團,在美國各地擁有廣泛的租賃社區組合。 區域中心負責人Jose E. Latour和林德曼集團的Francis Jud Laird皆出席了這場研討會。此投資的特別之處在於沒有銀行貸款。林德曼集團從自己的投資組合中拿出股權資本,並將使用EB-5投資者的資金來協助項目的建設。 [...]

中國和印度的EB-5投資者於10月簽證公告欄出現優先日期的倒退;越南投資者仍顯示當前有簽證名額

美國國務院(國務院)已經公佈2022年10月份的簽證公告欄和「最終行動日期」。中國和印度的EB-5投資者在「第五類非預留簽證名額」類別下的優先日期已經倒退(時間往回倒退)。什麼是優先日期? 隨著2022年3月《EB-5改革與誠信法案》的通過以及區域中心計畫的回歸,第五類非預留簽證名額類別下的中國出生投資者的優先日期顯示為2015年11月中旬及12月中旬。10月份的簽證公告欄顯示中國投資者的最終行動日期為2015年3月15日。因此,我們說優先日期「倒退」了9個月。 印度出生的EB-5投資者在第五類非預留簽證名額類別下,於今年一直顯示為當前有簽證名額(C),但10月份的簽證公告欄則顯示優先日期為2019年11月8日。 所有其他EB-5類別的日期,包括越南投資者,在10月份的公告仍顯示當前有簽證名額。不過越南投資者應該預期國務院會在今年2023財政年度的某個時候(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於簽證公告欄為他們設定優先日期。 在這些日期之後提交I-526申請的印度和中國投資者,將必須等待這些日期往後移動或超過他們的優先日期,才能獲得簽證名額。很難預測這些日期會以多快的速度向前推進。 如果您對您的優先日期、簽證公告欄以及您的EB-5申請或簽證申請有任何疑問,歡迎通過info@enterimmi.com與我們聯繫,並諮詢我們在臺北市、胡志明市和馬尼拉的美國移民律師。 2022年版權所有。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本文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本文所表達的僅為中天移民之意見。

殷大為律師提交I-526E表格,進入EB-5投資移民計畫的新時代

中天移民在2022年9月8日這天開啟了EB-5投資移民計畫的新時代,中天移民總裁殷大為律師為透過EB-5移民簽證類別尋求合法永久居留的EB-5移民投資者提交了I-526E「區域中心投資者移民申請」表格。 該投資者為香港公民,將是首批根據2022年3月通過的新EB-5改革與誠信法案(EB-5法案)提交I-526E表格的申請人之一。該申請附有區域中心的I-956F表格收據通知一起提交,區域中心在提交所需的I-956F商業企業投資批准申請表格後,於8月中旬收到相關收據通知。這位投資者很可能有資格獲得百分之十的EB-5「簽證名額預留」之一,因為該投資位在高失業率地區。 每年大約有10,000個EB-5簽證名額。在這10,000個簽證名額中,EB-5法案為投資於特殊地區的EB-5合格企業的投資者劃分了三類簽證名額的預留:10,000個EB-5簽證名額中的百分之二十(20%)保留給投資於鄉村地區的投資者;百分之十(10%)保留給投資於高失業率地區的投資者;百分之二(2%)保留給投資於合格政府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資者。每年剩餘和任何未使用的簽證名額將提供給任何其他之前提交過I-526申請或正在提交新申請,但不再有資格獲得簽證名額預留的EB-5投資者。 如果您正在考慮通過EB-5投資移民簽證類別獲得美國合法永久居留權,您應該考慮儘快進行,以免落後於每年即將開始分配給早期投資者的32%預留簽證名額。 欲了解更多資訊,歡迎通過info@enterimmi.com與我們聯繫,並諮詢我們在臺北市、胡志明市和馬尼拉的美國移民律師。 2022年版權所有。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本文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本文所表達的僅為中天移民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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