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LGBT申請人的移民簽證和K-1簽證辦理地點

美國國務院(國務院)與美國移民律師協會國務院聯絡委員會(AILA 國務院聯絡委員會)協調,最近發布了一份關於變更LGBT(女同性戀者、男同性戀者、雙性戀者、跨性別者)申請人的移民簽證和K-1簽證辦理地點的公告。 自從美國最高法院在美國訴溫莎一案中作出裁決,推翻了《捍衛婚姻法案》後,同性伴侶已經受益於許多福利,包括移民福利。國務院瞭解居住於同性關係在文化上不受歡迎和/或非法的國家的LGBT申請人所面臨的問題,並已向AILA 國務院聯絡委員會建議變更地點的選擇和程序,以便受益人配偶或未婚夫(妻)可以於對同性伴侶友好的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進行移民簽證或K-1簽證面試。 這則資訊對於海外勞動者可能受到歧視或擔心安全問題的國家的同性和LGBT受益人特別有幫助,例如目前生活在中東國家的菲律賓勞動者。 申請人的配偶或未婚夫(妻)應先提交I-130外籍親屬申請表格或I-129F外籍未婚夫(妻)申請表格,並指定位於受益人「家」的領事館。因此,如果LGBT移民者或K-1受益人居住在科威特或沙烏地阿拉伯,他們還是應該選擇科威特城或利雅德,而不是馬尼拉。一旦申請獲批並轉到國家簽證中心(NVC),受益人或代理律師可以聯繫NVC,證明受益人害怕或無法在其居住國辦理相關程序的原因。 受益人或代理律師也應建議其他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然後,NVC會聯繫所指定的單位,同時提供構成變更地點的資訊,並要求替代的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對相關移民簽證或K-1簽證案件進行管轄。在收到確認後,NVC會通知受益人或代理律師,並在受益人的A檔案中註明地點的變更,以便將檔案轉給適當的領事館。 關於LGBT移民者和K-1簽證申請人變更地點的更多資訊,歡迎通過info@enterimmi.com與我們聯繫,並諮詢我們在臺北市、胡志明市和馬尼拉的美國移民律師。 2022年版權所有。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本文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本文所表達的僅為中天移民之意見。

我能否在我的移民申請或是移民簽證申請等待裁決時,申請旅遊簽證或學生簽證或是入境美國?

非移民簽證是讓有具體拜訪目的的人士暫時進入美國,當目的達成後就會返回自己的國家或居住國。大部分的非移民簽證類別都需要建立並保有所謂的「非移民意圖」,即在拜訪目的達成後,具有歸國的意圖。最常見的非移民簽證為B-1/B-2訪客簽證和F-1學生簽證。B-1/B-2簽證適用於一般希望進入美國進行商務(B-1)或旅遊(B-2)的人士。F-1簽證適用於希望進入美國就讀經認可的學校、學院或大學的學生。入境的目的可能會造成長期的居留,例如學生進入美國攻讀四年來完成學業,但必須在學業結束後,保有返回自己國家或居住國的意圖。 移民簽證,像是親屬或職業移民簽證,適用於想要在美國永久居住的人士。家人或公司雇主替移民申請人遞交移民申請,該申請人會被視為有移民到美國的意圖。因此,如果同位申請人再申請非移民簽證,原先的移民意圖就會與此時有資格獲得前往(和進入)美國的非移民簽證所需的非移民意圖有所衝突。然而,證明一個有「未來」移民意圖的人,只想在短期內更直接的入境美國,是合乎邏輯並也有可能做得到。 申請非移民簽證(或進入美國)時,重要的是能夠證明申請該簽證或入境美國的具體和臨時原因。使用B-1/B-2簽證入境美國的簽證持有人,在等待移民簽證核發的期間,是不允許在美國居住或永久居留。 您需要清楚解釋您前往美國的原因。如果在任何時候,您被問到是否自己或有人幫您遞交移民申請,您應該說明您、家人或雇主有替自己遞交了移民簽證申請(通常是I-130或I-140申請)。您可能必須在美國領事館的非移民簽證申請中、在美國領事館的簽證面談階段,或甚至是在入關的時候,對此進行解釋。如果您能證明短暫拜訪的目的,那麼這通常就不會是個問題,您也可以獲得簽證或進入美國。然而,未披露相關資訊可能會導致認定欺詐或虛假陳述。即使您將來有資格申請移民簽證,被認定欺詐或虛假陳述可能會造成您永久禁止入境美國。 旅行的目的非常重要。如果您因特定原因而必須出行,例如出差,那麼這通常對於短期暫時入境是可被接受的理由。 前往美國買房或收購企業作為投資的理由也可能被接受。但是,因為您預計未來會移民而前去買房或幫您小孩找學校,這可能不會被批准,而且帶著您的小孩跟裝滿個人物品和文件的行李箱,顯示您將會留下來並居住在那邊也是不明智的做法。 最安全的做法是,在等待移民申請的審批和簽證申請程序完成時,您和家人都不要申請任何非移民簽證。如果您決定要申請非移民簽證,或如果您已經持有非移民簽證,請確保您了解入境的要求,並在申請和入境時,提出您具有非移民意圖的證明。 如果您在等待移民申請或移民簽證時對是否可以申請非移民簽證有疑問,歡迎通過info@enterimmi.com與我們聯繫,並諮詢我們在台北市、胡志明市和馬尼拉的美國移民律師。 2022年版權所有。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本文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本文所表達的僅為中天移民之意見。

何謂居住地,它與生活保證書有何關係呢?

我們曾經寫過關於I-864生活保證書表格的相關文章,這是主申請人或「保證人」與美國政府所訂定之合約,顯示保證人有足夠的收入或資產維持保證人的家人及移民申請人的經濟生活。生活保證書在法律上約束了保證人提供相關經濟資源。如果主申請人/保證人無法證明有足夠的收入或資產,其他人可能可以成為移民申請人的「聯合保證人」。 要成為保證人或聯合保證人,必須是非公司並符合以下條件的自然人: 美國公民、國民或合法永久居民(包括有條件的居民); 至少年滿18歲; 已提交構成簽證申請基礎的I-130申請案(非聯合保證人);並且 在美國50州、哥倫比亞特區或美國的任何領土或屬地之中有「居住地」。 如果主申請人不符合作為保證人的資格標準(例如,未滿18歲或在美國無居住地),移民申請人將需要有符合上述條件的聯合保證人。 「居住地」一詞是指保證人在美國擁有主要「居處」的地方,並打算在可預見的將來維持該居處。在美國境外維持主要居處的主申請人通常不能稱其為美國居住地,並且沒有資格提交I-864表格生活保證書。如果主申請人無法滿足居住地的要求,就沒有資格成為保證人,並且聯合保證人也未被接受,移民申請人的簽證申請就會被拒絕。 在某些情況下,如果暫時居住在美國海外的合法永久居民已採取措施保持其居處,可能會被視為在美國有居住地。此外,居住在海外的美國公民若為符合資格的雇主工作,如美國政府、美國公司或子公司、公共國際組織或從事牧師工作相關的組織,仍可能被視為在美國有居住地。 如果主申請人居住在美國境外,並被裁定在美國無居住地,可以採取相關措施重新建立在美國的居住地,以便有資格成為保證人並提交生活保證書。相關措施可能包括: [...]

什麼是I-864生活保證書?

什麼是I-864生活保證書? 為了證明申請贊助人(保證人)有足夠的經濟能力能負擔移民申請人的生活,許多移民簽證類別都需要提供美國移民局發出的I-864生活保證書表格。 I-864生活保證書是保證人與美國政府所訂定之合約,保證人同意為移民申請人提供相關經濟資源。 哪裡可以下載 I-864 生活保證書? I-864生活保證書可在美國移民局官網https://www.uscis.gov/i-864下載。這份表格雖不用任何費用,但國家簽證中心(NVC)在收到每位移民申請人的簽證申請處理費之前,並不會接受這份表格。 I-864生活保證書要在哪裡提交?是否可以數位方式提交? NVC允許大部份的I-864生活保證書以電子方式提交給NVC的領事電子申請服務中心(CEAC)。如果NVC要求提供紙本文件,會通知申請人相關要求。 處理時程需要多久? [...]

中天移民合作夥伴的客戶成功避免了欺詐行為的裁決並取得移民簽證

2021年4月,中天移民合作夥伴協助一件複雜程度極高的I-130申請案並取得批准。我們很高興地宣佈,那位客戶最近已經獲發移民簽證。 在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批准客戶的I-130申請案後,客戶的文件被轉送到國家簽證中心(NVC)進行額外的作業流程。通過NVC的文件審核資格後,中天移民合作夥伴收到了美國駐胡志明市總領事館(美國領事館)安排面試的通知。在美國領事館的面試中,這位客戶做了充分的準備,同時也坦誠真實地回答面試官提出的所有問題,特別是與她過去的I-130申請案和拒簽有關的問題。儘管這位客戶被置於221(g)行政處理之下,並有可能因欺詐/虛假陳述而被認定為不予受理,如此一來客戶會需要取得I-601特許豁免,但這位客戶最終成功通過面試,並取得移民簽證。客戶與美國丈夫在經歷好幾年的分隔兩地後,終於可以重新團聚了。 欲瞭解更多關於移民申請及拒簽問題,歡迎通過info@enterimmi.com與我們聯繫,並諮詢我們在台北市、胡志明市和馬尼拉的美國移民律師。 2022年版權所有。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本文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本文所表達的僅為中天移民之意見。

什麼是 K-3 簽證,它與 CR-1/IR-1 簽證有何不同?

K-3 簽證是發給與美國公民結婚的外國配偶的非移民簽證。與 K-1 簽證一樣,K-3 簽證同樣是要提交 I-129F 外籍未婚夫(妻)申請表(I-129F申請表),旨在縮短已婚夫婦之間的分居期並允許外國配偶在等待其移民簽證批准期間進入美國。然而,與外國配偶將作為移民抵達美國並在抵達後獲得有條件永久居民身分和有條件「綠卡」的CR-1/IR-1 移民簽證不同, K-3 簽證需要外國配偶首先抵達美國,然後提交身分調整(AOS)以及工作許可和旅行證件申請。一旦AOS獲批,外國配偶將獲得綠卡,給予他們與通過申請 [...]

Enterline and Partners收到I-130代理婚姻申請的批准

中天移民的合作夥伴Enterline and Partners很高興與大家分享,該公司一位通過代理結婚的菲律賓客戶獲得了I-130 外籍親屬申請(I-130 申請)的批准。 該客戶是美國公民(Jack)和他的菲律賓籍妻子(Jill),他們透過網路結婚,當時Jack人在美國而Jill在菲律賓。在他們網路婚禮結束後,Jack得以前往菲律賓,並與Jill第一次見面。Jack在菲律賓的這段期間,這對新婚夫婦與Enterline and Partners密切合作,提供相關文件,建立一個能夠證明其婚姻的完整性和合法性的案件。Jack離開菲律賓後,Enterline and Partners向美國公民和移民服務局(USCIS)提交了I-130申請,並提供了强有力的證明文件,以儘量減少審查I-130申請的USCIS裁决員發出要求補件或意向性否決的機會。在USCIS收到I-130申請後不到三個月,這份I-130申請就獲批了,現在將轉到國家簽證中心處理簽證申請。Jill隨後將會被安排在美國駐馬尼拉大使館接受移民簽證面試。 [...]

2023-01-16T13:44:51+08:002021-08-05|Categories: 移民簽證|Tags: , |

中天移民合作夥伴成功的透過領事館直接申請加快又一份CR-1簽證的審批

中天移民合作夥伴透過領事館直接申請(DCF)向美國駐胡志明市領事館(領事館)提交一份I-130外籍親屬的加快申請,又一次獲得了CR-1移民簽證。 申請人是美國公民,受益人是英國公民,他們在越南結婚後收到了一些要求他們立即返回美國的工作邀請。儘管COVID-19流感大流行造成了一些行動管制和限制,但律師仍與申請人和受益人一起努力準備案件,要求領事館繞過美國公民和移民服務局(USCIS),接受這份I-130申請。 從提交 DCF 申請到簽發移民簽證的整個過程花費了一個月的時間,和目前的趨勢相比較,向USCIS提交I-130申請所花費的時間則是從12個月到18個月不等。 我們鼓勵居住在台灣、越南、菲律賓和亞洲各地的已婚美國公民並且有立即返回美國之需求者,請通過info@enterimmi.com與我們的辦公室聯繫,並諮詢我們在胡志明市,馬尼拉和臺北市的美國移民律師。 2021年版權所有。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本文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本文所表達的僅為中天移民之意見。

2023-01-13T17:41:14+08:002021-07-22|Categories: 移民簽證|Tags: , |

什麼是代理婚姻以及美國移民局是否會接受相關申請?

由於COVID-19的流行仍在持續,並對因旅行限制而分居的家庭產生了深遠影響,來自世界各地的訂婚夫婦在莊嚴宣誓結婚誓言方面變得越來越有創意。代理婚姻或網上婚姻曾經是一個鮮為人知的概念,但目前已經開始引起注意,過往美國公民被派駐在海外時,軍人夫婦更常會使用這種方式,作為美國公民向美國公民和移民服務局(USCIS)提交I-130申請書,申請其外國配偶移民到美國的合法管道。 代理婚姻一詞是指在婚姻一方或雙方沒有親自出席儀式的情況下進行的儀式。 儘管在大多數美國司法管轄區未被承認,但一些司法管轄區不僅承認網上婚姻,而且簡化了程式,使跨國分居的夫婦更容易結婚。 猶他州就是網上婚姻的一個例子。在猶他郡,2019年2月開始採取行動,利用資訊技術,將其應用於21世紀的婚姻要求。在八個月的時間內,該郡開發並啟動了世界上第一個線上結婚證入口網站,創建了一個端到端的流程,從申請結婚證到在網上舉行婚禮,再到頒發結婚證書,表明這對夫婦的婚姻是根據猶他州的法律舉行的。 由於猶他州開創性和進步的新婚姻規定,許多因COVID-19而分居的夫婦已經或至少正在考慮在網上結婚。決定在猶他州網上結婚並因美國移民目的而需獲得承認的夫婦可以這樣做,但應瞭解,在美國公民配偶提交I-130申請之前,這對夫婦必須完成婚姻。如果這對夫婦不能完成婚姻,USCIS將拒絕I-130申請。 根據美國移民法規,已完成的代理婚姻被視為發生在結婚典禮之日,而不是完成之日。 完成後,可以向 USCIS 提交 I-130 [...]

2022-12-21T09:03:36+08:002021-06-16|Categories: 移民簽證|Tags: , |

美國國務院宣佈恢復移民簽證申請的分級方法

在美國國務院(DOS)最近發佈的一項公告中,領事事務局重申了其提供全球移民和非移民簽證處理業務現狀的承諾。具體地說,DOS一直在向公眾介紹受COVID-19流行病影響的使領館如何開始優先考慮移民簽證申請,同時DOS繼續減少因當地旅行限制和業務限制而積壓的簽證。 雖然處理移民和非移民簽證的大使館和領事館一直優先處理移民簽證申請,但每個地區能夠處理的簽證申請的數量和類型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每個國家的條件,包括每個國家的政府實施的行動控制和聚集限制。 DOS 對那些受到延遲處理影響的人表示同理心和同情,也知道移民簽證程序中的申請人和受益人是個人,而不僅僅是數字。該機構同樣承認,由於美國大使館和領事館的運作能力下降,申請人和受益人都遭受了持續的壓力和困難。雖然DOS基於移民簽證優先的指導原則是家庭團聚為美國政府最重要的移民政策,但目前的優先計劃是基於美國國會的明確指示,即 DOS 必須採取優先考慮直系親屬移民簽證申請人(美國公民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和美國公民的 K-1 未婚夫,其次是家庭優先簽證申請人的政策。 在國會的指示下,隨著領事業務恢復並擴展到疫情前的水準的同時,DOS一直專注於分級方法。 第一級:直系親屬、相互收養、年齡超過的情況(申請人的孩子因年齡不再符合資格的情況)和某些特殊移民簽證(即阿富汗和伊拉克公民為美國政府工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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