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8年6月11日,I-751表格(申請取消居留住條件)或I-829表格(投資者申請取消永久居民身分條件)的申請人將收到I-797表格(收受通知),以便能夠提交I-551申請,永久居民卡(綠卡)作為您在永久居民卡(綠卡)到期日後18個月內繼續合法居住的證明。

因為I-751和I-829申請的處理時間多年來有所增加,公民和移民服務局將12個月調整為18個月。

同時,如果符合條件的永久居民的 I-751 或 I-829 申請截至 2018 年 6 月 11 日仍在審理中,公民和移民服務局將向他們發出新的 I-797 申請(收受通知)。這些 I-797 表格(收受通知)也將作為申請人在永久居民卡到期後 18 個月內繼續合法居留的證據。

請注意,計劃離開美國一年或更長時間的符合條件的永久居民應在離開美國之前填寫 I-131 表格(旅行證件申請)申請再入境許可。詳情請瀏覽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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