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CIS延長特定EAD的有效期至五年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正在更新其政策手冊 非美國公民(即在美國沒有綠卡的人)必須具有就業許可,才能在美國內合法工作。儘管某些類別的非美國公民根據其非移民簽證分類(例如H-1B、L-1公司內轉移者、E-1/E-2條約交易商或投資者等)被授權從事就業,其他非美國公民,如B-1家庭傭人 目前,USCIS對以下非美國公民類別發放的EAD提供最長為2年的有效期: 避難者和難民; 獲得遞解或驅逐暫緩的非美國公民; 根據INA 245正在進行身份調整申請的非美國公民; USCIS對作為難民入境的非美國公民以及尋求遞解暫緩或取消驅逐的非美國公民發放的EAD提供最長1年的有效期。 為了減輕對公眾和USCIS的負擔,政策指南正在修訂,將這些非美國公民類別的最長EAD有效期提高至最長五(5)年。 有關更多信息,請聯繫我們 [...]

為什麼我的移民案件在 USCIS 處理這麼久?

中天移民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AILA")的會員。AILA 經常為律師會員和公眾提供有用的提示、更新和信息。AILA 提供以下的宣傳單張,以幫助長期等待 USCIS 審核的客戶了解當前處理延遲的整體情況。我們在獲得 AILA 許可的情況下在此重印。 [...]

214(b) 被拒在美國移民法中意味著什麼?

在美國移民法中,214(b)被拒是指《移民和國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簡稱INA)的特定部分,通常在美國領事官員拒絕非移民簽證申請時引用。這一部分主要適用於申請訪問簽證(B-1商務訪客和B-2旅遊者)的個人,但也可能與其他非移民簽證類別(如F-1、E-2和L-1)相關。 當領事官員發出214(b)被拒時,意味著官員認為簽證申請人未能充分展示他們與本國的聯繫,並且他們在短期訪美後沒有強烈的返國理由。實質上,領事官員擔心申請人可能會超期逗留在美國並試圖非法滯留。 可能導致214(b)被拒的常見因素包括: 缺乏牢固的聯繫:申請人可能與本國缺乏牢固的聯繫,如家庭、就業、財產或其他重要聯繫,這些聯繫應該鼓勵他們返回本國。 財政資源不足:領事官員可能認為申請人在訪問期間無法自給自足,需要在美國尋找工作以維持生計。 過去的移民違規行為:如果申請人有超期停留簽證或違反美國移民法律的歷史,這可能導致214(b)拒絕。 文件不完整:申請人提供的文件不完整或不準確,也可能導致拒絕。 [...]

申請美國簽證前,護照有效期必須多久?

大多數國家要求外國國民在入境前護照必須有效至少六個月。美國對入境和簽證發放也有相似的規定。雖然許多國家與美國簽有協議,要求他們國民的護照在到期日期之前必須有效六個月,但對於美國簽證和入境,有些護照需要更長的有效期。 越南護照持有人必須在申請美國簽證時還有八個月的有效期。這包括正常的六個月,再加上額外的六十天,總共八個月。 菲律賓護照在申請美國簽證時必須在預定入境美國的日期之前至少有效六個月。 大多數在台灣申請美國簽證的台灣護照持有人需要護照有效期至少六個月。然而,由於台灣護照持有人被允許免簽證進入美國長達九十天,因此可以以少於六個月的護照進入美國,但不得超過護照的有效期在美國停留。 泰國護照持有人在申請特定簽證類別時,護照必須在預定旅行日期之前至少有效六個月。 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的中國公民必須有至少六個月有效期的護照。持有B-1、B-2或B-1/B-2訪客簽證前往美國的中國公民也必須在 https://www.evus.gov/ 上註冊電子簽證更新系統。 美國還與某些國家簽有協議,免除入境時六個月有效期的要求。這些國家的公民可以在護照即將到期時入境並停留。除了菲律賓、台灣和泰國外,可以在 https://www.cbp.gov/sites/default/files/assets/documents/2022-Mar/Six-Month%20Passport%20Validity%20Update%2020220316.pdf [...]

2023-10-02T15:16:08+08:002023-10-02|Categories: 移民簽證, 非移民簽證|

如果美國聯邦政府關閉,對美國移民機構會有影響嗎?

由於華盛頓特區持續的政治僵局,國會無法通過任何需要在2023年9月30日之後維持美國政府運作的開支法案。除非通過並簽署任何開支法案,否則政府機構的資金將在2023年10月1日午夜之前用完。 政府關閉不是新鮮事,幾十年來一直是一個持續不斷的問題。如果政府機構因預算原因被迫關閉,除了必要的政府員工之外,所有其他人都會被停職,禁止工作。就美國移民機構而言,以下是某些移民機構在先前關閉期間的運作概述: 美國公民與移民服務(“USCIS”):USCIS是一個收費資助的機構,因此如果政府關閉,通常情況下業務仍然運轉正常。不適用於此的是那些接受政府撥款資助的計劃,如E-Verify和EB-5移民投資區域中心計劃(“EB-5計劃”)。但是,由於EB-5計劃已經獲得了2027年9月30日之前的授權,它不應受到政府關閉的影響。 國務院(“DOS”):在美國大使館和領事館處理的移民和非移民簽證申請是資費資助的,因此通常不會受到政府關閉的影響。然而,如果某個領事館的費用不足以支持運營,DOS領事部的運營可能會受到影響。如果由於政府關閉導致某個領事館資金不足,運營將限制為外交簽證和“生死攸關”的緊急情況。 海關和邊境保護(“CBP”):口岸入境處的CBP官員是聯邦執法人員,因此被視為“必要”。口岸入境處將保持全面運作,盡管某些在入境處提交的申請可能會受到影響。 CIS監察官:隸屬於國土安全部的監察官辦公室將關閉,不接受任何有關其接待系統的線上查詢。 國會選區服務:在政府關閉後,一些國會辦公室可能會關閉。建議選民聯繫他們所屬的辦公室以獲取更多信息。 欲獲得更多信息,請聯繫我們,郵件地址為 info@enterimmi.com   2023年版權所有。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本文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本文所表達的僅為中天移民之意見。 [...]

COVID-19的簽證申請費用收據將於2023年9月30日到期

美國國務院("DOS")宣布,所有於2022年10月1日之前發出的機讀簽證("MRV")費用收據將於2023年9月30日到期,不予延長費用有效期。申請人必須在2023年9月30日之前安排面試或提交面試豁免申請,以避免支付新的費用。 DOS在COVID-19高峰期間曾延長MRV費用的有效期,以便申請人在美國各地的領事館在該時期大幅減少或暫停簽證面試時不會損失費用。 面試本身不需要在2023年9月30日之前進行,但必須在系統中預約面試,即使預定在未來數個月內進行。 使用2022年10月1日之前支付的MRV費用預約面試的申請人應謹慎,不要在2023年10月1日之後嘗試更改面試日期。這樣做將導致原始面試時段和MRV費用收據的喪失。申請人將需要支付新的費用並提交新的申請文件。 如果您對美國簽證或移民有任何問題,歡迎通過info@enterimmi.com與我們聯繫,並諮詢我們在臺北市、胡志明市和馬尼拉的美國移民律師。 2023年版權所有。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本文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本文所表達的僅為中天移民之意見。  

2023-09-13T09:57:08+08:002023-09-08|Categories: 移民簽證, 非移民簽證|Tags: , |

簽證公告上的優先日期為何向後倒退?

對許多想要移民去美國的人來說,每個月查看國務院(“DOS”)的簽證排期公告是在申請過程中最關鍵的一步。簽證排期公告幫助移民簽證申請者了解他們在簽證排隊中的位置。雖然查看簽證排期公告是瞭解申請者排隊位置的重要步驟,許多人不理解公告的運作方式或為何優先日期會改變。 當申請者的優先日期在簽證排期公告中倒退時(後退),代表其移民簽證類別或某些國家的截止日期向後倒退,而不是正常的往前推進。當某些移民簽證類別或某些國家的移民簽證需求多於該特定月份或時間段的可用簽證數量並且超出了國務院原先預測的數量的時候,公告上的有限日期有可能會往後倒退。 例如2023年7月的簽證排期公告中的F-2A簽證類別(家庭贊助類別,針對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婚子女)的最終行動日期是2020年9月8日。儘管如此, 2023年8月的簽證排期公告顯示其日期倒退到2017年10月8日了。這意味著優先日期在2017年10月8日之前的移民簽證申請者符合獲得移民簽證的條件,而優先日期在2017年10月8日之後的申請者將必須等到再次有移民簽證名額可發放。 倒退通常發生在財政年度接近該年度的移民簽證類別或國家限額時。一旦新的財政年度於10月1日開始,新的移民簽證限額將變得「可用」並且日期通常會恢復到倒退之前的狀態。 因倒退而優先日期不再符合簽證排期公告中當前截止日期的申請者,將導致其案件被擱置,直到再次有移民簽證可用為止。 在移民簽證優先日期倒退之前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提交 I-485 表格的申請人,在等待簽證優先日期再次生效期間,仍然可能有資格獲得就業授權和美國境外旅行許可。 欲瞭解更多關於美國簽證資訊,歡迎透過info@enterimmi.com聯繫我們,預約諮詢我們在亞洲區胡志明市、馬尼拉和台北辦公室的美國移民律師。 [...]

2023-08-07T16:26:25+08:002023-08-07|Categories: 移民簽證, 非移民簽證|Tags: |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針對重新安排生物識別預約發布政策指導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已針對在申請服務中心(ACS)重新安排生物識別預約發布政策指導。 新政策包括以下內容: 改預約時間必須透過myUSCIS網站或致電USCIS聯絡中心進行。USCIS將不接受透過郵件或親自前往ACS辦事處提出的改期請求。 明確了USCIS如何評估因為正當理由而及時提出的生物識別預約改期請求。 解釋了USCIS可能考慮非及時的生物識別預約改期請求,以及未能出席預約的影響。 欲瞭解更多資訊,歡迎通過info@enterimmi.com與我們聯繫,並諮詢我們在臺北市、胡志明市和馬尼拉的美國移民律師。 2023年版權所有。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本文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本文所表達的僅為中天移民之意見。

什麼是B-1家傭簽證?

美國B-1家庭傭工簽證(B-1 Domestic Employee Visa),允許外國人士前往美國提供家庭服務給住在美國境外的美國公民或美國非移民簽證持有者。該簽證的主要目的是幫助住在美國境外的僱主能夠在暫時訪美或暫時在美工作期間帶著他們的家庭傭工前往美國。 符合B-1家傭簽證的一般條件如下: 僱主必須是暫時訪美的美國公民或美國非移民簽證持有人。 僱主必須在美國境外擁有主要住所,並打算在暫時訪美後返回該住所。 家庭傭工在僱主入境美國前必須證明他已經為該雇主工作至少一年。 家庭傭工必須證明他的非移民意圖,並保持在外國的住所。 家庭傭工的服務必須僅為僱主提供,並與其家庭有關。 [...]

2023-07-21T16:13:51+08:002023-07-06|Categories: 非移民簽證|Tags: , |

美國移民法中的「先入為主的意圖」:因素和潛在風險

美國移民系統的設計旨在確保尋求入境的個人合法且具有真實意圖。外國人不能以與其簽證允許的不同目的進入美國;所以作為這一努力的一部分,美國移民法會考慮的一個因素是「先入為主的意圖」 (“preconceived intent”)。簡單來說,「先入為主的意圖」指的就是即個人儘管最初是以合法目的入境,但可能從事違反最初入境或移民身份的原始目的的活動。 先入為主的意圖是一個重要的考慮因素,特別是涉及非移民簽證,這些簽證是為了在美國暫時停留的旅遊、學習、商務或工作而發放的。這些簽證的發放取決於申請人展示他們在訪問的目的和合法停留結束後有真實的意圖返回自己的國家。 在入境時有其他意圖的申請人可能被認定為具有先入為主的意圖,並可能被發現對其入境目的進行了虛假陳述。 政府官員(例如口岸和邊境保護官員、美國領事館或大使館的領事官員)的裁定可能導致詐騙或虛假陳述的發現,並且導致簽證持有者被永久禁止入境美國。有別的意圖可能的情況是申請人以B-1/B-2旅遊簽證入境,然後入境後即時改變身份成為學生,並且事先就有此意圖。 評估一個人在申請非移民簽證或在入境時是否具有先入為主的意圖時,政府官員會考慮到許多不同的因素。雖然每個案例都是獨特的,但通常會考慮以下因素: 時間和順序:非移民簽證發放或入境與個人改變計劃或意圖之間的時間間隔很重要。如果有證據表明在簽證申請時個人已經具有先入為主的意圖,可能會對其申請簽證和旅行的真實目的提出疑慮。 人際關係:當確定先入為主的意圖時,可能會考慮申請人是否有在美國居住的親密家人或伴侶。這些關係有可能表明申請人會希望在批准停留期限結束後繼續留在美國。 濫用非移民簽證:濫用非移民簽證,例如使用旅遊簽證上學或工作,可能引起官員對先入為主的意圖的懷疑。領事官員和移民官員會仔細審查個人行動,以評估申請人的真實意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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