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B-1家傭簽證?

美國B-1家庭傭工簽證(B-1 Domestic Employee Visa),允許外國人士前往美國提供家庭服務給住在美國境外的美國公民或美國非移民簽證持有者。該簽證的主要目的是幫助住在美國境外的僱主能夠在暫時訪美或暫時在美工作期間帶著他們的家庭傭工前往美國。 符合B-1家傭簽證的一般條件如下: 僱主必須是暫時訪美的美國公民或美國非移民簽證持有人。 僱主必須在美國境外擁有主要住所,並打算在暫時訪美後返回該住所。 家庭傭工在僱主入境美國前必須證明他已經為該雇主工作至少一年。 家庭傭工必須證明他的非移民意圖,並保持在外國的住所。 家庭傭工的服務必須僅為僱主提供,並與其家庭有關。 [...]

2023-07-21T16:13:51+08:002023-07-06|Categories: 非移民簽證|Tags: , |

美國移民法中的「先入為主的意圖」:因素和潛在風險

美國移民系統的設計旨在確保尋求入境的個人合法且具有真實意圖。外國人不能以與其簽證允許的不同目的進入美國;所以作為這一努力的一部分,美國移民法會考慮的一個因素是「先入為主的意圖」 (“preconceived intent”)。簡單來說,「先入為主的意圖」指的就是即個人儘管最初是以合法目的入境,但可能從事違反最初入境或移民身份的原始目的的活動。 先入為主的意圖是一個重要的考慮因素,特別是涉及非移民簽證,這些簽證是為了在美國暫時停留的旅遊、學習、商務或工作而發放的。這些簽證的發放取決於申請人展示他們在訪問的目的和合法停留結束後有真實的意圖返回自己的國家。 在入境時有其他意圖的申請人可能被認定為具有先入為主的意圖,並可能被發現對其入境目的進行了虛假陳述。 政府官員(例如口岸和邊境保護官員、美國領事館或大使館的領事官員)的裁定可能導致詐騙或虛假陳述的發現,並且導致簽證持有者被永久禁止入境美國。有別的意圖可能的情況是申請人以B-1/B-2旅遊簽證入境,然後入境後即時改變身份成為學生,並且事先就有此意圖。 評估一個人在申請非移民簽證或在入境時是否具有先入為主的意圖時,政府官員會考慮到許多不同的因素。雖然每個案例都是獨特的,但通常會考慮以下因素: 時間和順序:非移民簽證發放或入境與個人改變計劃或意圖之間的時間間隔很重要。如果有證據表明在簽證申請時個人已經具有先入為主的意圖,可能會對其申請簽證和旅行的真實目的提出疑慮。 人際關係:當確定先入為主的意圖時,可能會考慮申請人是否有在美國居住的親密家人或伴侶。這些關係有可能表明申請人會希望在批准停留期限結束後繼續留在美國。 濫用非移民簽證:濫用非移民簽證,例如使用旅遊簽證上學或工作,可能引起官員對先入為主的意圖的懷疑。領事官員和移民官員會仔細審查個人行動,以評估申請人的真實意圖。 [...]

美國國務院確認非移民簽證費用的調漲將於2023年6月17日生效

美國國務院(DOS)已經確認,之前提議調漲的非移民簽證費用將於2023年6月17日生效。 商務或旅遊訪客簽證(B-1/B-2簽證和BCC邊境出入境卡)和其他不用提交移民局申請的非移民簽證類別,例如學生和交流訪客簽證(F、M和J類簽證)的簽證費將從160美元調漲到185美元。 針對臨時僱工(H、L、O、P、Q和R類簽證)這類需提交移民局申請的非移民簽證費用將從190美元調漲到205美元。 條約商人、條約投資人和特殊職業的條約申請人(非移民E類簽證)的簽證費將從205美元調漲到315美元。 於2023年6月17日之前支付的非移民簽證費用,在費用收據到期日之前仍然有效。 欲了解更多有關美國簽證和移民資訊,歡迎通過info@enterimmi.com與我們聯繫,並諮詢我們在臺北市、胡志明市和馬尼拉的美國移民律師。 2023年版權所有。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本文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本文所表達的僅為中天移民之意見。

美國國務院將推遲調漲部份非移民簽證費用至2023年6月17日

美國國務院將推遲調漲部份非移民簽證申請費用的時間至2023年6月17日。 該規則實施的主要費用變更如下: 不用提交移民局申請的非移民簽證申請,包括B-1/ B-2訪客簽證和J-1學生交流簽證,將從160美元提高到185美元。 H、L、O、P、Q和R類簽證將從190美元提高到205美元。 E-1條約商人和E-2條約投資人類別的簽證將從205美元提高到315美元。 欲瞭解更多資訊,歡迎通過info@enterimmi.com與我們聯繫,並諮詢我們在臺北市、胡志明市和馬尼拉的美國移民律師。 2023年版權所有。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本文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本文所表達的僅為中天移民之意見。

美國國務院將提高部份非移民簽證的申請費

自2023年5月30日起,美國國務院(DOS)將提高部份非移民簽證的申請費。B-1/B-2訪客(旅遊和商務)簽證以及J-1學生和交流簽證的申請費將從160美元提高到185美元。DOS將對部份非移民簽證(包括H、L、O、P和Q類簽證)的申請費從190美元提高到205美元,而E-1條約商人和E-2條約投資人的費用將從205美元提高到315美元。 已經或準備於5月30日之前支付申請費、以及已經面談過和案件正在接受行政處理的簽證申請人,將無需再次支付申請費。 欲瞭解更多資訊,歡迎通過info@enterimmi.com與我們聯繫,並諮詢我們在臺北市、胡志明市和馬尼拉的美國移民律師。 2023年版權所有。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本文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本文所表達的僅為中天移民之意見。

中天移民合作夥伴成功代表越南家庭解決214(b)訪客簽證被拒的案件

中天移民在越南的合作夥伴Enterline and Partners Limited公司最近代表了一家四口的案件解決了客戶於美國駐胡志明市領事館(領事館)因214(b)條款被拒簽的情況。 這一家人持有美國B-1/B-2訪客簽證(訪客簽證),並透過投資取得格瑞那達公民身份以獲得第二國籍身份的好處,包括能夠擁有最長十年效期的多次入境訪客簽證。此家人之前曾多次申請並取得一年效期的訪客簽證;這是越南護照持有人所允許的最長期限。 在他們使用格瑞那達護照進行的第一次面談中,領事館的面談官基於多種因素對此家人發出了214(b)拒簽函,包括擔心此家人缺乏非移民意圖,並將使用他們的格瑞那達護照留在美國。在此家人被拒簽後,我們的律師對其家人的面談內容進行了深入審查,並認為其家人應該有資格取得訪客簽證。我們的律師聯繫了領事館並傳達了我們的關切。在提交其家人新的DS-160線上申請表格的同時,我們還提出了論據來證明其家人與越南有著密切的聯繫,並且應該有資格使用他們的格瑞那達護照取得訪客簽證。這一家人順利通過了第二次面談,並在他們的格瑞那達護照上取得了十年效期的多次入境訪客簽證。 欲瞭解更多資訊,歡迎通過info@enterimmi.com與我們聯繫,並諮詢我們在臺北市、胡志明市和馬尼拉的美國移民律師。 2023年版權所有。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本文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本文所表達的僅為中天移民之意見。

孕婦可以去美國旅遊嗎?

在美國國務院於2020年1月修訂有關旅遊生子的規定後,大眾對於孕婦是否可持有效的B-1/B-2旅遊簽證只為赴美生子仍有許多疑問,無論孕婦是在新法規生效之前或之後取得B-1/B-2旅遊簽證。雖然沒有具體規定禁止持有有效 B-1/B-2 旅遊簽證的孕婦進入美國,但此類入境是由在入境口岸的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衛局(美國海關)官員所決定。 如果美國海關官員確定您入境美國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在美國生小孩,讓您的子女獲得美國公民身份,那麼您可能會被拒絕入境。此外,如果美國海關官員確定您可能會成為公共負擔,這意味著您將由於資金不足或缺乏健康保險而無法負擔醫療費用,並且不得不依賴公共援助,那麼您可能會被拒絕入境。 在確定是否允許您在入境口岸時可進入美國,美國海關官員將會考量您的預產期,以及您打算在美國停留的時間。此外,他們需要看到您有足夠資金或醫療保險來支付您在美國期間的任何醫療必需品的證明。 如果確定您在美國期間沒有足夠資金或醫療保險來支付任何意外或預期的醫療護理,那麼您也可能會被拒絕入境。 欲了解更多資訊,歡迎通過info@enterimmi.com與我們聯繫,並諮詢我們在臺北市、胡志明市和馬尼拉的美國移民律師。 2022年版權所有。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本文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本文所表達的僅為中天移民之意見。

我能否在我的移民申請或是移民簽證申請等待裁決時,申請旅遊簽證或學生簽證或是入境美國?

非移民簽證是讓有具體拜訪目的的人士暫時進入美國,當目的達成後就會返回自己的國家或居住國。大部分的非移民簽證類別都需要建立並保有所謂的「非移民意圖」,即在拜訪目的達成後,具有歸國的意圖。最常見的非移民簽證為B-1/B-2訪客簽證和F-1學生簽證。B-1/B-2簽證適用於一般希望進入美國進行商務(B-1)或旅遊(B-2)的人士。F-1簽證適用於希望進入美國就讀經認可的學校、學院或大學的學生。入境的目的可能會造成長期的居留,例如學生進入美國攻讀四年來完成學業,但必須在學業結束後,保有返回自己國家或居住國的意圖。 移民簽證,像是親屬或職業移民簽證,適用於想要在美國永久居住的人士。家人或公司雇主替移民申請人遞交移民申請,該申請人會被視為有移民到美國的意圖。因此,如果同位申請人再申請非移民簽證,原先的移民意圖就會與此時有資格獲得前往(和進入)美國的非移民簽證所需的非移民意圖有所衝突。然而,證明一個有「未來」移民意圖的人,只想在短期內更直接的入境美國,是合乎邏輯並也有可能做得到。 申請非移民簽證(或進入美國)時,重要的是能夠證明申請該簽證或入境美國的具體和臨時原因。使用B-1/B-2簽證入境美國的簽證持有人,在等待移民簽證核發的期間,是不允許在美國居住或永久居留。 您需要清楚解釋您前往美國的原因。如果在任何時候,您被問到是否自己或有人幫您遞交移民申請,您應該說明您、家人或雇主有替自己遞交了移民簽證申請(通常是I-130或I-140申請)。您可能必須在美國領事館的非移民簽證申請中、在美國領事館的簽證面談階段,或甚至是在入關的時候,對此進行解釋。如果您能證明短暫拜訪的目的,那麼這通常就不會是個問題,您也可以獲得簽證或進入美國。然而,未披露相關資訊可能會導致認定欺詐或虛假陳述。即使您將來有資格申請移民簽證,被認定欺詐或虛假陳述可能會造成您永久禁止入境美國。 旅行的目的非常重要。如果您因特定原因而必須出行,例如出差,那麼這通常對於短期暫時入境是可被接受的理由。 前往美國買房或收購企業作為投資的理由也可能被接受。但是,因為您預計未來會移民而前去買房或幫您小孩找學校,這可能不會被批准,而且帶著您的小孩跟裝滿個人物品和文件的行李箱,顯示您將會留下來並居住在那邊也是不明智的做法。 最安全的做法是,在等待移民申請的審批和簽證申請程序完成時,您和家人都不要申請任何非移民簽證。如果您決定要申請非移民簽證,或如果您已經持有非移民簽證,請確保您了解入境的要求,並在申請和入境時,提出您具有非移民意圖的證明。 如果您在等待移民申請或移民簽證時對是否可以申請非移民簽證有疑問,歡迎通過info@enterimmi.com與我們聯繫,並諮詢我們在台北市、胡志明市和馬尼拉的美國移民律師。 2022年版權所有。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本文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本文所表達的僅為中天移民之意見。

B-1 B-2 旅遊簽證持有人多久能去美國一次

人們經常誤解, B-1/B-2旅遊簽證持有人可以進入美國並獲准停留6個月,然後離開美國,重新入境並再次獲准停留6個月。雖然這可能是可以接受的,並且許多這樣做的訪客可能沒有遇到過任何問題,但是海關和邊境保護局(CBP ) 的官員如果認為該訪客沒有「非移民意圖」— 而有「移民意圖」, 那這樣頻繁申請重新入境可能會導致該訪客被拒絕進入美國。證明非移民意圖是訪客符合進入美國的資格的首要條件,連續長期逗留表示該訪客很可能有永久留在美國的意圖。 到美國進行長期訪問(每次最長6個月)且每次訪問間隔較短的訪客,可能會比較難證明其非移民意圖,而且由於可能會被認定該訪客是「居住」在美國,而非僅僅是「訪問」美國,他們的B-1/B-2旅客簽證被CBP官員吊銷並送回原籍的風險更高。即使訪客完全遵守B-1/B-2旅遊簽證的條款和條件,例如沒有從事未經許可的工作,也可能發生這種情況。 與長期訪問且每次停留間隔較短的訪客相比,進行長期訪問(如3-6個月)但每次訪問間隔較長的訪客的情況會好一點。 這些訪客應準備好回答CBP官員提出的訪客與其居住國之間的聯繫的問題,如就業、家庭、學校、長期訪問美國的理由等等。 一年中每次頻繁短期前往美國幾個禮拜參加商務會議、商討會、拜訪朋友和家人等的訪客,在抵達美國後與CBP官員發生問題的風險較低。 [...]

美國國務院就某些B-1 B-2簽證申請人宣布新的簽證擔保試行計劃

美國國務院(DOS)已宣布建立一個為期六個月的試行計劃,根據該計劃,某些B-1 / B-2簽證申請人可能需要作為簽證簽發的條件進行擔保。試行(測試)計劃於2020年11月24日在《聯邦公報》上發布,並將於2020年12月24日生效。 正式命名為簽證擔保試行計劃,該試行計劃僅適用於B-1/B-2簽證申請人,這些申請人是滯留率超過10%的國家的公民,並已獲得美國國土安全部(DHS)批准的不可受理豁免批准。國土安全部。根據該試行計劃,將在國土安全部移民與海關執法局(ICE)上發布擔保,ICE將在擔保被違反的情况下將保留所有已要求的擔保。 在該計畫的最初六個月測試期間,面試領事官員可能會要求屬於該計畫範圍的B-1/B-2簽證申請人,根據簽證申請人的具體情況提交金額為5,000美元、10,000美元或15,000美元的保證金。我們強調這是一種選擇,可能不是每個申請人都需要的。 該試行計劃將幫助DOS與DHS協調評估簽證擔保的要求、處理和履行業務可行性,以幫助決定使用簽證保證金來減少逾期停留是否有用。 欲瞭解更多有關簽證債券試行計畫的資訊,以及該計畫對亞洲B-1/B-2簽證申請人的影響,請通過info@enterimmi.com與我們聯繫,並諮詢我們在胡志明市,馬尼拉和台北市的美國移民律師。 2021年版權所有。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本文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本文所表達的僅為中天移民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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